08/06尼希米記第九章29-38節

單獨會主……尼希米記
2014/8/6

◎經文:尼希米記第九章29-38節

◎讀經與默想:
關於上帝:
祂是誰?
祂是憐憫的上帝。
祂是怎樣的?祂樂意祝福人的上帝。
祂作了什麼?祂世世代代祝福那些敬畏祂的人。

關於我:
我是誰?
我是得上帝所祝福的人。
上帝如何看我?祂樂意將祂豐盛的恩典祝福於我。

關於信徒生活:
S罪惡:顧念自己所喜愛的,忽略上帝心意。
P應許:愛上帝的,上帝必愛他。
A態度:謙卑受教。
C命令:清楚的念上帝的律法。
E榜樣:百姓回想過去上帝的恩典祝福。

這些對我現在的生活有何指示?
承上文:
【復興的第三原則──承認我們的罪孽】「在一切臨到我們的事上,你卻是公義的;因你所行的是誠實,我們所作的是邪惡...看哪,我們在這地上作了奴僕...」(九33~38)。在基督徒的靈程中,有一個重要關鍵的時期,就是他能以誠實的心仰視神的臉面,對祂說:「神啊,是的,你是公義的,我是邪惡的。」此時,他不再與神抗辯,他只是說:「主啊,是的,我現今所遭遇的,是我所該受的。你是對的,我錯了。」這件事乃是自從你信主之日開始,神在你生命中所要作成的。

我相信神願意赦免祂百姓的過犯,遠過於一個母親肯把她的小孩從火中搶救出來。但是神無法赦免我們所不肯承認的罪。這就是復興所以不能來到的原因。

在任何一個屬靈的團契中,若不肯付上代價,可以說不可能有復興來到。若是所犯的罪是公開觸犯了神的百姓,那罪必須公開的承認出來;若是得罪了別人,就當向那個人承認;若是得罪了神,就向神認罪;而且一切的罪,都是得罪神。
 
【復興的第四原則──重新順服】在第十章中,你可以看到百姓和神所立的約。可惜他們竟背棄所立的約。雖然如此,不要以為立約等於無用。在舊約中,神的子民乃受律法的驅使而對神服從,而今天我們乃是因主的愛激勵而順服祂。

順服不止是情感方面的一次奮發──它要產生行動。它使人的心中開出愛的花朵;它使久旱的屬神的河流有水奔流;它使沙漠之地有花盛開。請注意,神的子民的順服,是關係到他們生活的各方面:他們的家庭生活,他們的社會生活,以及他們的宗教生活。

「都隨從他們貴冑的弟兄,發咒起誓,必遵行神藉祂僕人摩西所傳的律法,謹守遵行耶和華我們主的一切誡命、典章、律例。」──在此他們重新表示順服──「並不將我們的女兒,嫁給這地的居民;也不為我們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十29~30)。
  
 這就是說,他們重修已經倒塌了的家庭祭壇。今天有多少家庭正急切需要重修祭壇呢?復興應自家庭開始。當我重修耶和華的祭壇,使家庭生活恢復正軌,使我和妻子及家人重新再有家庭崇拜,我就是榮耀神。

復興也影響到社會的生活(30節)。它要做到在友誼方面分清界限,凡事以神的旨意為第一,而其他的一切都放在其次。

此外,復興也影響到宗教生活。第十章結尾一句話是說:「...我們就不離棄我們神的殿」(十39)。這包括兩件事,就是:第一,盡心奉獻財物。「...將我們地上初熟的土產...都奉到耶和華的殿裏...」(十32~38)。第二,忠心的敬拜。所謂「不離棄我們神的殿」,不止是說我們只要來做禮拜,而是說我們不要使敬拜歸於徒然。忠心的奉獻,必須加上忠心的敬拜。我們的敬拜並不能使神增加甚麼,然而若我們不與祂的子民一同敬拜祂,我們就是剝奪祂應得的榮耀。若是這樣,我們自己的靈命會變成枯乾,而不能合乎主用。

奮興家芬尼(C.G. Finney)說:「復興的來臨,是因著把明顯定規的方法好好地實行出來。」而神所明示的方法不外:我們重新破碎心靈(心要化為柔軟,使祂可把靈的種子撒在其中);回想神的恩典和慈愛(用功夫默想);深切認識自己的罪孽(誠實的自我省察關於罪的問題);再一次完全順服(這使復興付諸行動)。願神的話在你我心中成為祝福,領我們得到真正的復興。』很棒的分享!

是的!上帝的話是我們生命最豐盛最美好的祝福,但,只有當我們願意行出來,祝福才會變成實質的。因為,老實說,上帝要我們去做的事,我們靠著自己的本能本性,根本做不來做不到,只有呼求祂憐憫,呼求他幫助,靠著祂的恩典才能做成,那就不是靠我自己了,乃是上帝的恩「作」在我裡面了,是我與祂的融合,才能遵行祂的旨意,這樣,那偉大奇妙的祝福,就在我裡頭了,這樣的我,怎能不蒙福呢?

發表於2014/08/24 13:25 (3705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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