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9約翰一書第二章7-17節

每日單獨會主…… 約翰一書
2012/2/19

◎經文:約翰一書第二章7-17節

◎讀經與默想:
關於上帝:
祂是誰?
祂是愛的上帝。
祂是怎樣的?祂是關心我們生命的主。
祂作了什麼?祂成為真光,引導我們走出黑暗。

關於我:
我是誰?
我是將上帝的道常存在心裏的人。
上帝如何看我?祂看我能勝過那惡者。

關於信徒生活:
S罪惡:說自己在光明中卻恨弟兄。
P應許:你們的罪藉著主名得了赦免。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惟獨遵行上帝旨意的,是永遠長存。
A態度:將上帝的話常存在心中,就能勝過惡者。
C命令: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裏面了。因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
E榜樣:老約翰不斷勸勉要將上帝的話常存在心中,就能勝過惡者。

這些對我現在的生活有何指示?
我們所領受的是一條舊命令,因為舊約律法記載﹕『不可報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卻要愛人如己。我是耶和華。』〈利19:18〉利未記是猶太人最古老的律法書,愛人如己的命令在這裏已經清楚列明在當中。通過以色列歷史,整本舊約聖經都在告訴我們這一為愛的上帝,是如何在愛著卑微不配的人,要將祂的豐豐富富的愛澆灌在祂所愛的人的生命裏。

到了新約,耶穌基督為這條誡命賦予了新的意義。耶穌說彼此相愛是一條新的命令,因祂的榜樣使這條誡命超越了律法、民族、血源、關係的意義。在約13:34耶穌說﹕『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耶穌所實踐的愛,不是律法上的規條,也不是律法上的要求,而是一種生命主動的付出和捨己。這位宇宙萬物的創造主,祂的愛竟是犧牲自己叫人得福的愛,祂的愛不是因著律法上的要求才付出的愛,而是以真實的心靈去貼近人的心靈。耶穌曾說,我們若為祂的緣故將一件事作在最微小的弟兄身上,就是作在祂的身上;這是耶穌重新詮釋的愛的真諦,我們要實踐這個命令,就要不斷地問﹕耶穌會怎樣去愛這個人?耶穌會怎樣回應這個人的態度?耶穌會怎樣回應那個人的需要。

事實上,要做到這種程度真的很難,我們可能看到在教會生活當中,有一些曾經很活躍很投入的肢體,後來因為與人發生誤會衝突的緣故離開了教會,放棄了應有的成長和服事的動力,這些事並不少見。那種恨弟兄〈姊妹〉的心會直接破壞我們的教會生活,影響我們與肢體的關係,並且直接傷害我們屬靈的生活。

◎回應上帝:
親愛的主!對不起!我們的心並沒有完全降服於祢,我們也沒有以祢做我們生命中惟一的主。我們總是太重視自我的想法、看法和感覺,也貪愛這世界,體貼肉體的情慾,因而凡事和世界看齊,以致一旦和肢體發生甚麼事,也是照著世界的標準行事,不是照主的誡命行事,因而弄得肢體之間關係破裂,不但傷害了別人,也讓自己屬靈的生命冷淡退後。

求主赦免我們沒有饒恕的心,不能彼此相愛,互相接納,因我們的耐心不夠,對人沒有寬容。求主幫助我們,從老約翰的提醒再次反省自己,只有將祢的話常存在心中,才能勝過那惡者。

◎記錄你與上帝的對話
主啊!祢今天向我說些什麼?這段經文要向我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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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孩子,你若是心裏厭惡、憎恨一個人,必定能找到很多好理由來討厭他。以耶穌為例,無辜被釘十字架,如果祂要怨恨,絕對有理由憎恨那釘祂在十字架上的人,祂也絕對有理由恨你們這些讓祂背負罪債的罪人,但祂卻願意選擇用愛、用寬恕、用容忍來完全接納他們。因為祂就是光,在祂全無黑暗。

親愛的孩子,那你心靈之中,有沒有一些人是你所厭惡甚至憎恨的呢?是你所不願意去愛與接納的呢?有的話你就是為自己在心靈之中留了黑暗,光與暗是勢不兩立的,你留住黑暗,就是選擇拒絕光明在你的生命之中。將這些你所不喜歡的人交給我吧!讓我來改變你的心,讓你能夠去愛與接納,這是你丟棄黑暗,重投光明很重要的抉擇。

親愛的孩子,不要讓你的生命繼續停留在黑暗中,你要將我的話存在心裏,做出智慧的選擇,就是行在我的光明中。你的生命要綻放愛的光輝,就從這個行動開始吧!

發表於2012/02/13 21:42 (6268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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