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4約伯記第四章1-21節

單獨會主……約伯記
2014/9/24

◎經文:約伯記第四章1-21節

◎讀經與默想:
關於上帝:
祂是誰?
祂是主權的上帝。
祂是怎樣的?祂是慈愛的上帝。
祂作了什麼?祂樂意將各樣祝福豐盛的賞賜給人。

關於我:
我是誰?
我是蒙上帝所愛的人。
上帝如何看我?祂看我為珍寶。

關於信徒生活:
S罪惡:驕傲自大,在安逸中忘記上帝的恩惠。
P應許:無論何人,或何環境都不能隔絕基督對我們的愛。
A態度:信任上帝,祂是愛我,為我捨己。
C命令:不可忘記上帝的恩惠。
E榜樣:約伯憑信與上帝同行。

這些對我現在的生活有何指示?
非常可惜!約伯這三個好友。當約伯將他受傷痕累累的傷口向他們完全敞開時,他們不但不知該如何幫助他裹傷,反而用一根又一根的利劍加深他的傷口。他們想要安慰約伯,卻將約伯傷得更深更痛。

人很容易從過去的經驗中,得到對人生的一種結論,此後就受到既定觀念的挾制,把這觀念模式套在每個狀況中。在以利法的觀念裡,有著很深的因果報應原則,這因果報應原則的基本型式是:義人興旺,惡人受苦。『請你追想:無辜的人,有誰滅亡?正直的人,在何處剪除?按我所見,耕罪孽,種毒害的人,照樣收割。神一出氣,他們就滅亡;神一發怒,他們就消沒。』〈7-9〉這些話的意思是:約伯,你一定有作“耕罪孽,種毒害的人”的惡事,否則不可能遇到這些苦難,你現今的苦難是你過去犯罪的結果,因為種什麼因,就收什麼果。這就是以利法對苦難的看法:苦難是犯罪的結果:『無辜的人,有誰滅亡?正直的人,在何處剪除?』〈7〉

以利法認為:苦難是上帝對惡人的審判,而公義的上帝不可能弄錯誰是義人誰是惡人,約伯之所以會遭受這麼大的苦難,必定是做了很多惡事,現在上帝在追討他的罪。『必死的人豈能比神公義麼?人豈能比造他的主潔淨麼?』〈17〉

是的!『種瓜得瓜,種豆得豆』,這是上帝放在自然界的基本原則,同樣也適用在人的身上,以利法的因果報應理論在基本上是沒有錯的。但總有一些事情跳脫原則,超出我們過去所知的經驗理論,約伯的事件就是其一,那在天上的屬靈戰爭,是我們屬血氣無法明白的。因此,我們對事情的看法不能一口咬死,認定是怎樣就是怎樣,有時真的是冤枉好人了,就像以利法對約伯苦難的錯解。

發表於2014/09/24 11:05 (5148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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