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走上帝的路

◎經文:
「耶和華又說:我必按你們做事的結果刑罰你們,我也必使火在耶路撒冷的林中著起,將她四圍所有的盡行燒滅。」
〈耶利米書二十一章14節〉

◎小故事〈活入地獄〉:
英國西部有位財主,因病失去記憶,腦筋錯亂,連自己的妻兒都不認識,如此約有七年之久,真是非常痛苦。一天,正在屋中坐著,忽然跳了起來,大聲嚷著:「感謝上帝,我出來啦!」當時的光景真是難以形容。他把妻子兒女抱住,因太喜樂以致流淚哭出聲,好似多年未見。

當他情緒逐漸平穩下來,就對他們述說自己痛苦的經歷:「這幾年來,我整天在燒著的地獄裡,可怕的火山和火湖裏,千千萬萬的人在那裡,一個熟人也沒有。我常被火燒,但是總燒不化。天天要死總不死,一點日光也沒有。在那裡想起所作一切的罪,心中實在難過。又想起主耶穌基督來,已經替我死了,可是我實在對不起祂,沒有真心信靠祂,心靈真是痛苦至極,毫無盼望。我如同瘋了似的想辦法要逃出來,終於爬上一座最高的火山,到了山頂,遠遠看見似乎有點亮光,我就向那光一直跑去,感謝上帝,我跑到這裡,又看見你們了!」 〈本文取自『福音故事八百個』一書〉

◎默想:
近代科學已經提出所謂的「物質不滅定律」之說,意思是宇宙萬物的存在是永不滅的,雖然我們的肉眼看不見,誤以為它此刻已經不存在了,但其實它並沒有消滅,而是轉換成另一型態繼續生存著。最為人所知的是水的三態,固體的冰,液體的水,氣體的水蒸氣。

人也是屬於宇宙中的一環,如果我們很清楚的知道,生命不是在肉體死亡就結束了,將來還要面對生命的主,要將這一生的所作所為交代清楚,來決定可得永遠的獎賞,或永遠的刑罰。人如果很清楚的知道, 那最後的審判是何等的嚴厲可怕,那麼,人還敢放縱情慾,任意而行嗎?主耶穌在馬可福音第九章48-49節形容地獄的可怕:「在那裏,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因為必用火當鹽醃各人。」

親愛的朋友,人生道路,或許偶有軟弱失敗犯錯的時候,但不信是最大的罪。如果我們相信上帝的救恩,願意在失敗後回轉歸向祂,祂必憐憫赦免,必要扶持幫助,在艱難中為我們沙漠開江河。但如果我們不信,那就無路可走了,不但今生無路可走,連將來也不知要如何面對審判的主。

◎生活小語: 一生的喜樂,在走上帝的路。

◎禱文:
信實的主上帝!祢知我們的軟弱,容易犯錯,然而,我們一旦回轉歸向祢,祢就樂意向我們施憐憫,謝謝祢用寬容的愛來愛我。禱告是奉主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發表於2009/06/27 06:44 (5398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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