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7利未記第六章24-30節

每日單獨會主……利未記
2012/9/17

◎經文:利未記第六章24-30節

◎讀經與默想:
關於上帝:
祂是誰?
祂是至聖的上帝。
祂是怎樣的?祂是恩典的上帝。
祂作了什麼?祂赦免我們的罪,親自成為贖罪的祭牲,成為我們的代贖。

關於我:
我是誰?
我是罪得赦免的人。
上帝如何看我?祂看我是蒙愛的。

關於信徒生活:
S罪惡:服事工作做久了就怠慢、隨便、輕忽,不自覺得罪了上帝。
P應許:救贖是為每個人預備的。
A態度:謹慎,看為至聖的。
C命令:要在耶和華面前宰燔祭牲的地方,宰贖罪祭牲,這是至聖的。
E榜樣:主耶穌成為我們的贖罪祭。

這些對我現在的生活有何指示?
祭司最重要的服事,就是為人贖罪,使能恢復與上帝之間的美好關係。當人犯罪之後,必定無法獲得平安,因遠離賜福的主,心靈滿有愁苦。當他帶著滿懷的羞愧憂傷,來到祭司面前,想要藉著獻贖罪祭,來修補與上帝的關係。祭司必須看重這事,才能幫助人的心靈因罪得赦免而重新獲得安寧穩固。這是一件很神聖的事,祭司必須看為聖,絕不能等閒視之。關係的修復,罪得赦免,這是何等神聖的事呀!因此,上帝很慎重的曉諭摩西應當怎麼做。因此,在這段短短的經文裡,「聖」這個字,就出現了六次。可見上帝非常看重這事!


圖片取自網路 hopingtsaidevotion.blogspot.com

第一,宰殺祭牲的地方必須是至聖的
(v.25):「你對亞倫和他的子孫說、贖罪祭的條例,乃是這樣,要在耶和華面前宰燔祭牲的地方,宰贖罪祭牲,這是至聖的。」因為是贖罪,所以宰殺贖祭祭牲的地方必須是至聖的,只能在指定的地方,就是耶和華的面前宰燔祭牲的地方。為什麼一定要在那裏?因在那裡,耶穌獻上完全的自己成為燔祭,成為我們罪的遮蓋。所以不要以為宰祭牲只是小事,什麼地方都可以。上帝要我們知道,救恩不是什麼地方都有,也不是隨便可完成的。只有在那完全的燔祭遮蓋之下,我們所獻的贖罪祭才能得悅納,因為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使徒行傳四:12)

第二,祭牲是至聖
(v.26-30)。祭司當慎重地看待這祭牲為至聖,不可馬虎。
1. 祭牲的肉至聖:這祭牲的肉所預表的,是那真正贖罪的祭牲--上帝的獨生子,因此這祭牲的肉是至聖的。祭司要吃這肉,表示他們在這救贖裡是有份的。正如主耶穌吩咐我們要吃祂的肉,喝祂的血,是要我們在祂的救贖裡有分。(約翰福音六:47-59)但是,當祭司要吃這肉的時候,只可在會幕內吃,不可帶到外面或隨處吃,因為赦罪之恩只在主裡面。

凡碰到這肉的都要成為聖。人摸了這肉就成為聖,因耶穌赦罪的功效是大有能力的,凡罪蒙救贖的人都應該脫離罪,過聖潔生活。器皿碰到這肉都要成為聖,瓦器要打碎,免得它再沾染別的不潔,銅的要洗擦乾淨,確保沒有不潔。這是上帝要我們看重這祭的聖潔,不要馬虎、隨便,也不要把它作為平常。

2. 祭牲的血至聖
祭牲的血也是至聖,不可隨意處置。碰到衣服,衣服要成為聖,因此,要洗淨,要保持聖潔,要在聖處洗,使不沾染外間污穢。祭牲的血若曾帶到聖所,即上帝的面前的,這肉就要完全放在壇上焚燒,完全獻給上帝。

服事的人,需要時時謹慎,因有時服事久了,心就會怠惰隨便,以致看輕上帝救贖的大工,也看輕那因罪憂傷悔悟的心靈。上帝很慎重的吩咐,是要我們認真看待主耶穌的救贖,免得我們這蒙揀選的服事者,反而帶頭犯罪,因輕忽隨便而得罪了上帝。


◎回應上帝:
親愛的主!對不起!身為一個服事者,我們蒙恩最深,但也有可能因長久沉浸在恩典之中,而變得不知感恩的人,以致在服事的工作上輕忽怠慢隨便,遭來祢的怒氣。謝謝祢揀選我來作這至聖的服事,好將祢的平安帶給每一個心靈憂傷的人。求主幫助我在每一次的服事中,都要重新來思想祢救贖的大工,時時存著感恩的心,為能夠得著這極大的恩典而獻上感謝。

◎記錄你與上帝的對話:
主啊!祢今天向我說些什麼?這段經文要向我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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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孩子,我愛你!你的服事若不重新回到那救贖的根源,就會缺乏愛的動力,既沒有愛的動力再催逼,就只是例行公事。這樣,你所作的就成為白工,也無法使那需要安慰的人心靈得著平安。
發表於2012/09/17 12:13 (5536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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