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你們若明白這話的意思,就不將無罪的,當作有罪的了。』
馬太福音十二章7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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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潔美 牧師
「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
『憐恤』,是上帝的本質。上帝是愛的上帝,祂的本質是憐憫人的軟弱,關懷人的需要,祂樂意供應人一切的所需。
『祭祀』,是人將禮物奉獻在祭壇前,藉著這種宗教儀式,祈求上帝的憐憫,使生命因與上帝建立親蜜關係而得蒙祝福。
這話的意思是,憐憫人的上帝樂意祝福人的缺乏,滿足人的需要,但祂所喜愛的是我們要用誠實的心去敬拜祂、服事祂。如果我們內心不誠實,對人存著惡念,卻想要用祭祀獻的禮物來巴結賄賂上帝,這就是利用上帝,而不是敬拜上帝。
宗教祭祀是人生命的終極關懷,是要使上帝與人的關係復合,但恢復與上帝關係之前,祂要我們先恢復與人和好的關係。法利賽人只重視宗教祭祀的外表和諸般禮儀,卻忽略祭祀真正的本質,就是生命的關懷。
他們並不關心人生命的需要,也不憐恤人的痛苦,只要宗教禮儀,要嚴格遵守規條,所以就本末倒置,將無罪的當成有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