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2士師記第二章10-23節

每日單獨會主……士師記
2013/4/2

◎經文:士師記第二章10-23節

◎讀經與默想:
關於上帝:
祂是誰?
祂是忌邪的上帝。
祂是怎樣的?祂是管教的上帝。
祂作了什麼?祂管教祂的百姓,使他們回轉向祂。

關於我:
我是誰?
我是容易貪愛世界的人。
上帝如何看我?祂看我要趕緊回轉。

關於信徒生活:
S罪惡:貪愛肉體享受,忽略家庭宗教教育。
P應許:愛上帝的,上帝必愛他。
A態度:信仰生活化。    
C命令:要將信仰教導兒女。
E榜樣:〈警誡〉以色列人沒有切實執行家庭宗教教育。

這些對我現在的生活有何指示?
父母要栽培一個孩子,必須要很用心,又肯花時間來陪伴。我看見一位姊妹如何栽培她讀音樂班的兒子:那是從兩三歲起,就緊迫盯人的練琴、學樂器。國小時期,從補習班回來,稍休息就開始練琴,不把一天的進度完成,絕不讓孩子休息。我們看這孩子的辛苦覺得他可憐,母親卻不放鬆。就是用這樣栽培音樂家的嚴謹態度,持之以恆十幾年的功夫,讓這孩子擁有很出色的音樂才藝。有些母親放縱孩子的自由,覺得讓孩子有個快樂的童年最重要,孩子輕鬆,父母也輕鬆,什麼都沒關係,什麼都不要緊,覺得孩子長大就會自己想,到時候自己會去努力。這種不願意給孩子壓力,美其名是愛的教育,卻培養出任我行的孩子。孩子的心性一旦放鬆慣了,要再要求或約束,就很難了。

要培養一個孩子的才藝是這樣困難,何況是要培養孩子的靈性信仰呢?我們重視孩子將來在社會上的競爭力,努力培養他各樣的才藝,卻把與生命相連結的信仰看得無關緊要,當補習課程和主日聚會時間有衝突之時,許多家長的選擇是以課業為優先考量,認為信仰以後再說就好了。在今天的新聞看到一位就讀北部知名國立大學法律系的女大生,外貌清秀且在大四就考上律師,是學校的風雲人物,被稱為『人生勝利組』。結果她因背負父母的期望,疑似壓力過大,竟到大賣場以偷竊舒壓。她的父母親趕到警局,得知女兒偷竊遭逮,不住地向店家道歉懇求:「都是我們要求她考司法官,害她壓力太大,你們不要抓她,不要讓她的人生留下污點!」僅管店家很同情女大生的遭遇,也願意私下和解,但因竊盜屬公訴罪,訊後仍遭移送。我們的人生不僅是課業要勝利,生命更要得勝,才能勝過種種的艱難、挫折、壓力和打擊。沒有一個信仰的支撐,沒有上帝的陪伴,天地雖寬闊,人卻有無容身之處的哀嘆。

進入迦南地的新世代不認識耶和華上帝,這是誰之過呢?這是父母失職之咎。因為摩西五經中的申命記第六章4 - 9 節很清楚的記載:『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上帝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上帝。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裏,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也要繫在手上為記號,帶在額上為經文﹔又要寫在你房屋的門框上,並你的城門上。』20 – 24節 也說:『日後,你的兒子問你說:『耶和華我們上帝吩咐你們的這些法度、律例、典章是什麼意思呢?』你就告訴你的兒子說:『我們在埃及作過法老的奴僕,耶和華用大能的手將我們從埃及領出來,在我們眼前,將重大可怕的神蹟奇事,施行在埃及地和法老並他全家的身上,將我們從那裏領出來,要領我們進入祂向我們列祖起誓應許之地,把這地賜給我們。耶和華又吩咐我們遵行這一切律例,要敬畏耶和華我們的上帝,使我們常得好處,蒙他保全我們的生命,像今日一樣。』

摩西律法明文規定家庭宗教教育的重要,父母有責任要將純正的信仰傳給下一代,看來那些作父母的,並沒有按著這些話教導他們的孩子,以致下一代不認識耶和華上帝。作為基督徒的我們,一定要將這事謹記在心,作為警惕。如果我們忽略這麼重要的責任,即使賺得全世界也是空虛的空虛。要把純正的信仰一代傳一代,否則就有嚴重後果等著我們,就是我們的兒女會『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去事奉諸巴力,離棄了領他們出埃及地的耶和華、他們列祖的上帝,去叩拜別神,就是四圍列國的神,惹耶和華發怒。』〈士2:11- 12〉這真是可怕的災難啊!

◎回應上帝:
親愛的主!對不起!我們父母的失職,沒有將純正的信仰傳給下一代,以致兒女離棄上帝的道,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求主赦免我們!如今求主幫助,不讓世俗的榮華迷惑了我們的心,我們要跟隨祢的腳步,也要常為兒女禱告,求主矯正他們偏差的路,用管教的鞭,引導他們回歸正路。

◎記錄你與上帝的對話:
主啊!祢今天向我說些什麼?這段經文要向我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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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孩子,我愛你!那真正能帶進永恆國度的是什麼?你明白嗎?你一生所努力的,為何忙碌呢?你清楚嗎?唯有敬虔的後裔是你能夠恆久被紀念的最大資產,務必要謹慎教導。
發表於2013/04/01 05:29 (3468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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