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9民數記第五章11-31節

每日單獨會主……民數記
2012/11/9

◎經文:民數記第五章11-31節

◎讀經與默想:
關於上帝:
祂是誰?
祂是全知全能的上帝。
祂是怎樣的?祂是鑒察人心的上帝。
祂作了什麼?祂要在人所無法解決的難題上,作公義的審判。

關於我:
我是誰?
我是相信上帝的人。
上帝如何看我?祂用公義保守我。

關於信徒生活:
S罪惡:疑恨之心。
P應許:。
A態度:存無愧的良心。
C命令:將難解之事帶到上帝面前。
E榜樣:以色列人就這樣行。

這些對我現在的生活有何指示?
另一種更嚴重的,是夫妻之間的疑忌,這絕對會破壞家庭中的同心。十幾年前,曾經有一次,我清晨四點多接到一名女子的電話,嘮嘮訴說著我的丈夫在外頭和另一位女性走得很近,她好心提醒我要小心注意。掛下電話之後,就再也睡不著了。整個腦袋瓜就開始胡思亂想,生悶氣鑽牛角尖。看著旁邊的他睡得那麼香甜,心裏覺得很不是滋味。後來想想,如果確有其事,那也不是我的事,是他的麻煩大了,我為什麼要獨自擔心煩惱呢?不過,現在怎能讓他這麼好過呢?!就把他搖醒,告訴他有人打電話來告狀這事。丈夫一聽,睡蟲全跑了,一再解釋沒這回事。其實,我是相信他的,憑他那種土直的個性硬脾氣,要討女生歡心還很難呢!要不然不會到三十四歲才結婚的。我認為那女子是弄錯了對象,把我丈夫和另一人弄糊;那事也就不放在心上了。

維持家庭的和諧,就是夫妻的互信,所謂夫妻同心,廢土變黃金,然而在這段經文講到,丈夫對妻子生了疑恨的心,懷疑她可能不貞。這種傳聞不一定是事實,但既然丈夫有疑恨,就不能不了了之,必須求個水落實出,還人一個清白,才能把那惡在民中除去。因爲有『疑』就阻礙同心,有『恨』就破壞同心。家庭是社會的根基,夫妻更是家庭中的核心,兩人一體,若不能同心,必產生許多紛爭,疑恨的心若不盡快解決,必讓許多人爲此受苦。

如果丈夫懷疑妻子不貞,但妻子堅決否認,怎處理呢?丈夫就要把妻子送到祭司那裏,獻一個疑恨的素祭。這素祭『是思念的素祭,使人思念罪孽』,所以『不可澆上油,也不可加上乳香。』(15)油是聖靈的記號,乳香是榮耀的表現,沒有油也沒有乳香的素祭是殘缺的祭(參利二15),因爲獻祭的人疑恨他的家庭生活有殘缺,如今要藉著這殘缺的素祭在上帝面前求取澄清。『祭司要使那婦人近前來,站在耶和華面前,祭司要把聖水盛在瓦器裏,又從帳幕的地上取點塵土放在水中。祭司要叫那婦人蓬頭散髮站在耶和華面前,把思念的素祭,就是疑恨的素祭,放在她手中,祭司手裏拿著致咒詛的苦水,要叫婦人起誓。』(16-19)蓬頭散髮就是站在蒙羞的地位上,等候上帝還她表白,一面使自己恢復名譽,一面也使丈夫卸下心中的重擔。婦人起誓以後,就喝下那致咒詛的水,若她真的犯了罪,她就承擔咒詛,她就要在民中被剪除。『若婦人沒有被玷污,卻是清潔的,就要免受這災,且要懷孕。』(28)上帝讓她因此而恢復生命的豐盛。

疑恨的素祭和致咒詛的水,都是在律法下上帝給人的方法,去澄清人的疑恨,恢復夫妻之間的同心。這個原則就是把一切的疑難都交托給上帝來管理,在人所不能的,在上帝凡事都能,相信上帝必還人公道。因祂鑒察一切的事,祂對付該對付的,也建立該建立的,人所不知不能的事,祂全知也全能。爲了祂名的榮耀,為了堅立祂的百姓,上帝一定會出手懲賞。而在人這一方面,這是一個接受權柄的順服功課。我們的生命要享有平安,生活要得享安息,不能活在疑恨之中,我們要認識並相信上帝的權柄,並願意順服祂的權柄,相信祂是可信託的,正如經上所說,依靠祂的人是有福的。

◎回應上帝:
親愛的主!對不起!生活中有很多事是我們無法清楚明白的,但心中產生疑恨,就讓人無法享受真正的平安。現在我要把所有的疑難交給主來管理,我不再過分的擔心掛慮,煩惱許多超出我能力所及的事。因祢是我生命的主,也是公義慈愛的主,祢必為我做主,還我清白,也賞賜我豐盛。

◎記錄你與上帝的對話:
主啊!祢今天向我說些什麼?這段經文要向我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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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孩子,我愛你!我是鑒察人心的上帝,我深知人靈裏的意念。人的做惡或許能隱瞞一時,豈能隱瞞一世呢?我必在當中做公義的審判。你或許無法相信人,但你要將這主權交給我,要將你所不知不能的,全都交給我來處理,這樣,你的生命才能得享安息。

發表於2012/10/31 13:24 (5359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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