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且你們要為我的名被眾人恨惡。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
馬太福音十章22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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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潔美 牧師
「忍耐」,堅持於所當守的。「必然得救」,度過危機,從危險中被拉出來。
不是為自己的罪,乃是為了主的名而被人恨惡,這就具有屬靈的價值。因為順服天國的價值觀,不與人同流合污,堅持要做合上帝心意的事,就會被人看為異類,厭棄、恨惡、污陷、隔離,這些都讓人的身心靈承受非常的痛苦。
此時,仍然要堅持於所當守的,因為這些苦難是要磨練我們的心性品格,使更能彰顯出主的榮耀。我們所遭遇的一切,莫不是主所允許的,主也必加添力量給我們,使我們能忍受得住一切。
主說,能夠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不是我們能夠忍耐承當,是主自己來為我們背負。有主的同在,那重擔也輕省了許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