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2利未記第四章22-35節

每日單獨會主……利未記
2012/9/12

◎經文:利未記第四章22-35節

◎讀經與默想:
關於上帝:
祂是誰?
祂是慈愛憐憫的上帝。
祂是怎樣的?祂是知道我們軟弱的上帝。
祂作了什麼?祂樂意赦罪,為我們承擔一切罪債。

關於我:
我是誰?
我是心性軟弱,容易犯罪的人。
上帝如何看我?祂看我是聖潔的。

關於信徒生活:
S罪惡:把犯罪當成小事。
P應許: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必赦免。
A態度:為罪憂傷的心,謙卑悔改的靈。
C命令:凡誤犯罪的,須獻上贖罪祭。
E榜樣:主耶穌為我們獻上自己成為贖罪祭。

這些對我現在的生活有何指示?
獻贖罪祭的條例是怎樣呢?
贖罪祭很重視祭牲的血,這血是要贖罪用的。因罪乃是人的所作所為得罪了上帝,罪的代價就是死。因此,既然『血是(人的)生命』(申十二23),當你倒出血時,就等於倒出一個人的生命。祭牲在這裏就是那有罪的人的替身,因此祭牲的血等於他的生命,而倒出的行動意涵,便是祈求上帝的赦免和恩惠。

獻贖罪祭時,祭司要「對聖所的幔子彈血七次」(v.6,17)。這祭牲的血是要帶到聖所的幔子前,就是上帝的面前。上帝看見這血,看見有了犧牲,有了代替,公義的審判才算滿足。彈七次,「七」是完整的數字,表示這血的代贖是完全的,血本身是完全的,因此其功效也是完全的。

「又要把些血抹在會幕內、耶和華面前香壇的四角上。」(v.7,18)這是要把血帶到香壇。香壇是禱告的地方,意思是來到上帝面前。罪必須要帶到上帝面前來認,亦只可來到上帝面前認,因為只有祂才能赦罪。但來到上帝面前禱告求赦罪時,必須藉著祭牲的血,是這血使我們的禱告能到達上帝面前蒙垂聽。

「再把公牛所有的血、倒在會幕門口、燔祭壇的腳那裡。」(v.7,18) 祭牲的血全然倒出,沒有保留,倒在銅祭壇的腳那裡。銅祭壇是獻祭牲的地方,祭牲在那裡全然被傾倒出來。人的罪因此可以得赦免。

罪,是需要付出昂貴代價的,縱然只是無意中犯的罪,也是一種可怕的事實。因罪使人與聖潔的創造主隔離,關係破裂之後,人再也無法享受到上帝所要給與的豐盛人生。罪的嚴重性不但是傷害到永生上帝的榮耀,使聖潔的上帝無法與祂所愛的人親近,更因與生命之主隔離,讓人的靈魂淪陷在永死的可怕刑罰中。然而,對那真心悔改的人,上帝所看重的就是他那憂傷謙卑的心靈,當他獻上贖罪祭之後,那原本破裂的關係因祭牲的血得著恢復,上帝的恩典慈愛重新臨到我們身上。

圖片取自網路

◎回應上帝:
親愛的主!對不起!我們常常輕看罪的嚴重性,不曉得需要付出昂貴的代價,甚至有時把罪當遊戲,享受在罪中之樂。但如今藉著贖罪祭的條例讓我們看見,即使是誤犯的罪,也要嚴肅對待,因罪所需付出的,是生命的代價。幫助我們謹慎看重祢的恩典,好讓我們不再輕易犯罪,就能享有祢豐盛的祝福。

◎記錄你與上帝的對話:
主啊!祢今天向我說些什麼?這段經文要向我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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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孩子,我愛你!我吩咐你不可行的,並不是要限制你的自由,乃是要讓你享受更豐盛的祝福。不要貪一時之享受,因祢並不知那將來的後果如何,但我是知道的。罪,並不是要讓你享受的,乃是要挖空你生命的根基,讓你無法成為我---永生上帝的見證者。
發表於2012/09/04 13:59 (5354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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