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說:『你們到如今還不明白麼?豈不知凡入口的,是運到肚子裏,又落在茅廁裏麼?惟獨出口的,是從心裏發出來的,這才污穢人。因為從心裏發出來的,有惡念、兇殺、姦淫、苟合、偷盜、妄證、謗ㄅㄤˋ讟ㄉㄨˊ;這都是污穢人的;至於不洗手喫飯,那卻不污穢人。』
馬太福音十五章16-20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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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潔美 牧師
對於屬靈的真理,我們的心太遲鈍了,所以須要求主開我們的心竅,使我們能「明白」祂的話。
由本節可知,「入口的」是指食物。食物吃進口,進入肚腹,能消化的就被全身吸收利用,用來滋養身體的各各器官。不能消化的,就成糞便拉出來,落在茅廁裏。「這才污穢人」,『這』字在原文是強調的語氣。主耶穌的眼光不放在短暫的物質上,乃是放在屬靈的事上。個人衛生習慣是否良好,這是個人的問題,對個人影響比較大,對大眾的影響並不多;但人心裏的污穢,所能影響的範圍和層面就重大了。
「惡念」,指邪惡的心思意念,這是人一切罪行的起頭。「兇殺、姦淫、苟合、偷盜、妄證」,是種種可惡的罪行。『兇殺』,違犯上帝十條誡中的第六誡;『姦淫、茍合』違犯第七誡;『偷盜』違犯第八誡;『妄證』違犯第九誡(參出廿13~16)。「謗讟ㄅㄤˋ ㄉㄨˊ」,指以言語中傷他人名譽的行為。
這一切的罪行,使人離開上帝的祝福,帶給他人傷害痛苦,造成社會的衝突分裂,讓人與人之間的彼此不信任,無法同心同工。『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耶十七9),人既被罪所綑綁,就根本無法掌控自己那顆如脫韁野馬四處亂竄的心,所以我們迫切需要有主耶穌十字架上的寶血,來洗淨我們的罪心。因人內心的不潔,乃是一切邪惡和污穢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