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31撒母耳記下十二章1-14節
每日單獨會主……撒母耳記下
2013/7/31
◎經文:撒母耳記下十二章1-14節
◎讀經與默想:
關於上帝:
祂是誰?祂是公義的上帝。
祂是怎樣的?祂是真理的上帝。
祂作了什麼?祂必照各人的所行按公義審判。
關於我:
我是誰?我是容易犯錯的人。
上帝如何看我?祂在我悔改時,樂意赦免我。
關於信徒生活:
S罪惡:為自己的過錯找理由。
P應許:憂傷痛悔的心,上帝必不看輕。
A態度:謙卑悔改認罪。
C命令:離開罪,歸向憐憫的主上帝。
E榜樣:大衛認罪。
這些對我現在的生活有何指示?
人犯了罪,該怎麼辦呢?只有兩條路,一條路是誠誠實實謙卑認罪,求上帝憐憫赦免;另外一條路就是用詭詐的方法,編出很多理由,來遮掩自己的罪惡。為什麼要人認錯這麼困難?很多人明知錯卻不肯認錯呢?牧師相信,面子問題是最大的考量。很多人怕沒面子,就像掃羅王,怕面子掛不住,怕被人知道了會被嘲笑、被看不起。這是怕人,不怕上帝,很多人死不認錯,考量就是自己的面子和別人的眼光、別人的想法。
其次是認為天下烏鴉都一般黑,我犯的是全天下人都會犯的錯,這就產生了一種自我安慰的心態,反正大家都一樣,我們用「大家都是如此」來說服自己,反正我不是第一個,也不是唯一不認錯的人,我只是眾多人當中的一個,所以應該不會有太大的問題。有一回保羅責備巴拿巴和彼得,彼得因為害怕耶路撒冷來的人,故意跟外邦人分開坐席,結果巴拿巴跟著彼得這樣做,其他人也如此,巴拿巴和其他人就是用這種想法來自我安慰:「連彼得都這樣做了,那我應該不算什麼問題吧!」用別人的錯誤來合理化自己的錯誤,是我們最常用的一種藉口。
第三種不認錯的心態是,認為我會做錯,是因為對方先做錯了,既然對方犯錯在先,我所做的就沒問題,這是把自己的錯誤合理化,想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這叫作以惡報惡,這個時候你並不覺得自己有惡,因為對方行惡在先,所以你就不覺得自己需要認錯。
第四種不認錯的心態是,和別人做比較。比上不足、比下有餘,這種心態讓我們看不見自己的過失、專挑別人的錯誤,台灣俗語說:「龜笑鱉無尾,鱉笑龜暗棍短」,看到對方的缺點,以為自己還不錯,其實是五十步笑百步。在路加福音18:11耶穌講到法利賽人的禱告就是這樣,他站著自言自語的禱告說:上帝啊,我感謝祢,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這個法利賽人看稅吏在一旁認罪,就認為自己不像對方那麼糟糕,他不看自己的錯,專挑別人的錯,還把別人的過錯拿來禱告,這樣就不用去面對自己的問題了。
我們如果犯罪卻不肯認罪的結果就是:
〈一〉上帝的靈離開了我們,因為我們得罪了上帝卻一直都不肯認錯,上帝就說:「那我就不理你,隨便你要怎樣就怎樣,因為你得罪我,卻還在那邊想辦法狡辯。」以賽亞書59:2說:「但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上帝隔絕;你們的罪惡使祂掩面不聽你們。」所以上帝不聽我們的禱告,通常是因為我們不肯認錯,或是因為我們想盡辦法要隱藏那些罪惡。
〈二〉罪會生出更多罪孽:就像大衛,為了隱藏姦淫的罪,再犯了殺人罪。創世記記載亞伯拉罕欺騙人說,他的妻子是他妹妹,害別人差點把他妻子取去當老婆。雅各為了搶哥哥以掃的祝福,設計欺騙爸爸,騙到了父親的祝福,結果哥哥非常憤怒,氣得想要殺雅各,結果雅各不得不逃亡到舅舅家。你犯錯得罪了別人,以為別人不知道,可是被發現之後,對方當然會很生氣啊,而你又不肯認錯,結果衍生出更多的罪孽。所以我們要小心,我犯錯可能會導致別人也犯錯,而且所犯的錯會變本加厲,這很可怕,罪不會只停在你自己身上,它會因為你所做的錯,讓吃虧的人、受害者,為了想要報復而變成加害者,讓罪不斷產生下去。
〈三〉罪會使人的身心靈都出狀況:罪不但會影響別人,也會讓自己的身心靈生病,良心不安、常受譴責的人,遲早身體會出狀況的,這在精神醫學上的名稱叫作「心身症」,因為內心有事情不能講、不敢講,就會在心裡煎熬,心情不好身體就遭殃,大衛王說:「我閉口不認罪的時候,因終日唉哼而骨頭枯乾。」(詩32:3)罪如傳染病,從良心到心理到身體,整個人都會大受影響。
通常自己是否做錯了,自己會知道,如果你不知道或是矇騙自己,當然就不會認罪。但是,上帝在我們心中裝了一個警報器,叫作『良心』,不管你是不是基督徒,良心都會發出一些提醒的聲音,常是在晚上向你說話,所謂的「夜深人靜,捫心自問。」良心會讓我們知道自己做錯了。
發表於2013/07/24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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