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1吐唾沫在祂臉上
「巡撫的兵就把耶穌帶進衙門,叫全營的兵都聚集在祂那裏。他們給祂脫了衣服,穿上一件朱紅色袍子;用荊棘編作冠冕,戴在祂頭上,拿一根葦子放在祂右手裏;跪在祂面前,戲弄祂說:『恭喜猶太人的王阿。』又吐唾沫在祂臉上,拿葦子打祂的頭。」
馬太福音第廿七章27-30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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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潔美 牧師
「把耶穌帶進衙門」,『衙門』是羅馬巡撫彼拉多在耶路撒冷的官邸。「穿上一件朱紅色袍子」,這件『朱紅色袍子』原本是羅馬士兵的外套,因顏色接近皇室所穿的紫色,士兵就以此當作耶穌的皇袍,又以帶刺的冠冕替代王冠,以葦子替代國王的權杖,他們將主耶穌打扮成猶太人之王的目的,不是尊榮祂,乃是在戲弄祂、凌辱祂。「又吐唾沫在祂臉上」,人的顏面象徵人的尊嚴,『吐唾沫在祂臉上』表明羞辱至極。「拿葦子打祂的頭」,『頭』象徵人的權能;『拿葦子打祂的頭』表明欺凌至極。
從屬靈上的象徵意義來看,主耶穌被迫穿上朱紅色的袍子,『朱紅色』乃是罪的顏色,在這裏象徵主耶穌為我們穿上罪的肉身。人用荊棘編作冠冕,戴在祂頭上,『荊棘』是被咒詛的表記;荊冕戴在主的頭上,象徵主耶穌在十字架上因替代人的罪而成為上帝所咒詛的對象。「拿一根葦子放在祂右手裏」,權充當作王權柄的『葦子』卻是脆弱的表記;葦子作杖,象徵祂歷盡了脆弱人生的苦難。
紅袍、冠冕和權杖都是王者的表記,但用在主耶穌的身上,好似對這短暫世間虛幻權勢的嘲弄,十字架上的羞辱,至終將帶出的卻是超乎是人所能明白,那無比的榮耀!
發表於2012/08/27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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