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無論在甚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行的,作個記念。」
馬太福音第廿六章13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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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潔美 牧師
「傳這福音」,是傳主耶穌如何愛罪人,甚至將祂的命都傾倒出來;「述說這女人所行的」,是述說她如何愛主,也願意將她的命傾倒在主身上。「無論在甚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馬利亞愛主,她的愛是細膩地體會到主耶穌將要成就的事;她的愛是把握機會,藉著香膏將自己的愛都傾倒在主頭上,尊榮祂。
我相信主耶穌此時的心一定大得安慰,十字架是極苦的道路,但至少有一個人懂得祂,了解祂,並且用這樣尊榮的方式回應祂的愛。馬利亞這樣愛主的行動,讓耶穌覺得,祂爲世人所付出的愛,絕對是值得的。愛主的,主必愛祂;尊榮主的,主必尊榮祂。馬利亞真是所有愛主之人極美的模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