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書05章08-14節:在基督裡的德性〈二〉像光明的兒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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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督裡的德性〈二〉像光明的兒女
以弗所書05章08-14節
莊嘉信牧師
2012/10/14 |
大家平安!這禮拜有兩則很熱門的新聞,讓牧師心中有很深的感觸,一則是:千年後新人類的長相;另一則是文化大學三個男生涉嫌在宿舍裡輪流性侵一個女孩。英國有個解剖學專家,因應人類溝通模式及生存環境的變化,預測千年後的新人類會長這個樣子,眼大手長腦小,因為整天盯著電腦看,眼睛就越來越大;手不斷打電腦,就越來越長;腦袋不用思考,就越來越萎縮。很像外星人吧!好看嗎?牧師覺得,不好看,還是上帝所創造,像我們現在這樣,有著黃金比例的人才好看吧!但是,有一句成語說:『相由心生』如果我們的心思意念、行為模式,不像創造我們的上帝,反而越來越墮落,對罪麻痺沒有感覺,甚至比禽獸還不如,就像那三個大學生,竟然會在學校宿舍裡輪流和女生發生關係,無視還有其他同學在睡覺,這種行為不管那個女孩是否自願,都是錯誤的。如果我們認為,那根本沒什麼?!很多大學生男女關係都是亂七八糟的。如果連我們基督徒的想法觀念也是這樣的話,那麼,活在黑暗罪惡墮落的人,只會越變越醜陋,最後真的有可能變成怪模樣。
親愛的兄姐!不要忘記,人是上帝最寶貴的兒女,人不是從猿猴進化來的。所以我們要活出人應該有的尊貴特質,就是上帝形像的特質,我們是蒙慈愛的兒女,就應該活在光明中,活出上帝的仁慈、聖潔、信實、榮耀等等美好的品格。這樣,才活得像一個人,一個真正的人。因為只有真正的人,才能活出生命真正的價值,只有真正的人,才能明白生命的寶貴意義。
今天我們所讀的聖經節,以弗所書五章8節,保羅對以弗所教會的信徒說:「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兄姐!你喜歡光?還是喜歡暗?很多壞事、不好的事都發生在深夜,所以牧師很不喜歡年輕人太晚回家,會很擔心,像我女兒佳音如果晚上超過十一點還沒回來,就想打手機問她現在在那裏。當然不是擔心她會做壞事,是擔心她會遇到不好的事、麻煩的事。
保羅說:「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 這意思是:當我們還沒有信主之前,還不認識上帝的時候,我們就像在黑暗中,因為找不到真正值得努力奮鬥的目標和方向,生活也看不到真正的意義,活著,就只是吃喝拉睡、賺錢花錢玩樂,空閒的時候不知要做什麼,人生好似一場夢,夢醒什麼都是空的,覺得很空虛很無聊。親愛的兄姐,從前我們還不認識上帝的時候,或許就是這樣,人生這條路,不曉得該怎麼走,只能靠自己的感覺隨便摸索,就順著自己的私慾、情慾,愛怎麼做就怎麼做,結果是活得很空洞也很寂寞,很空虛也很無奈,因為找不到生命真正的意義和價值。但是,現在我們已經信主了,已經認識上帝了,明白人的生命就是要活出上帝的榮耀,我們看見生命的尊貴、美好和光明。那麼,就要照上帝的律法來走,這樣,才能夠走到上帝所要祝福的豐盛美好的幸福人生。
保羅說:「從前你們是暗昧的」,意思是「你們從前是不信上帝的」,不信上帝的人是在黑暗裡,雖然他也可能對人很仁慈、很有愛心,道德品格很好、很有學問、又有才能,樣樣都好,但是他拒絕接受耶穌,他認為所有的好都是自己努力來的,這就是驕傲,這就是沒有看見自己內在的軟弱。想想看!今天如果不是上帝給我們還能呼吸,有健康的身體,我們能夠做什麼?如果不是上帝給我們有恩典有能力,靠著自己又能做什麼?如果我們不知道所有的善良、道德、智慧、才能都是來自上帝的祝福,那麼我們就是活在暗昧、黑暗中,因為我們不認識自己的根源,不曉得賜萬物給我們享用的是創造主上帝。
相對的,「光明」就是認識上帝,因為上帝就是光,一個真正認識上帝的人心中是有光的,因為有上帝的話作他腳前的燈、路上的光,指引他走應該走的路,就是上帝所要祝福的道路。兄姐!還記得張思聰牧師的分享嗎?上帝的律法誡命,是上帝給我們愛的禮物,不是要限制我們,是要保護我們,就像父母在保護兒女一樣。當我家福音四、五歲時,有一次,我從五樓窗戶往外看,突然看見福音在對面龍華樓騎樓那裡,向我招呼一直叫爸爸,我嚇住了!這條馬路車輛那麼多,那麼小的孩子怎麼會自己過馬路,走到對面去呢?我到現在還想不通!兄姐!我們做父母的,絕對不可能讓四、五歲的小孩自己過馬路,因為我們知道那是很危險的。同樣的,在這個充滿邪惡罪的世代,我們所看見、所認知的,不一定是對的,我們須要有上帝的智慧和保護。如果沒有上帝的話在帶領指引,很容易一走出去就遭遇危險,一不小心就受傷了,被謊言誘惑,陷在罪的網羅裡,甚至連怎麼死都不知道。
親愛的兄姐!上帝就是光,我們要走在他的光中,遵照上帝的話去行,依靠上帝恩典,活出上帝的聖潔,一個認識上帝,又能夠有愛心去愛人,他就是活在光明中。保羅說:「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義、誠實。」其實,在這個是非不明,淫亂邪惡的世代,要活出這樣光明生命的人,可說是稀有動物了,要放進保育類裡來保護了。然而,我們一定要知道,基督徒就是別人眼中的稀有動物,因為我們不是照著人的標準,別人怎麼做,我們也跟著做。我們是上帝的兒女,就應該跟著上帝的標準,上帝怎麼說,我們怎麼做。正如保羅在第10節所說的:『總要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我們是要討上帝的喜悅,不是討人的喜歡。因此,基督徒是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榮耀上帝。如果不是對人對己都有益處有幫助的事,我們不要作,所以損人不利己的事,或只圖利自己的事,不要去做。我們要做的,是對自己,對別人有好,都有幫助有益處的事,我們要做的,是能夠榮耀上帝的事。當然,這樣的人,必定有一顆敬畏上帝的心,他必定是謙卑的人,必定對上帝有十足的信心和依靠,這樣的人也必定是很有智慧的人。求上帝幫助我們,有一顆敬畏上帝的心,甘願做稀有動物,為要討上帝的喜悅。
最近牧師在網站上看到一本書,書名是:『我最厲害!能力錯覺的世代!』這是日本知名教育專家速水敏彥教授所寫的,他特別從心理學和社會學的角度來分析現代年輕人的性格,他認為這是一個普遍『能力錯覺』的世代,很多年輕人具有一種自以為高人一等的心態。速水教授認為,現代的年輕人已進入一種『除了自己,別人都是笨蛋』的時代!以下是他所提出一些針對二十一世紀年輕人的觀察,讓我們也來檢驗看看,真的是這樣嗎?以下這八種心態或態度,我們有嗎?
★不想努力,但要成果!
★走捷徑,才能快快成功!
★立刻不耐煩,常常動怒!
★權威不見得是對的,當然要反抗!
★充滿無力感,容易陷入憂鬱!
★只想對喜歡的事物,投入熱情!
★即使『知錯』,也不道歉!
★只要管好自己就夠了
牧師認為,其實,無論那一個時代的年輕人,都曾經陷入過這種迷惑茫然的無知當中,如果我們不認識上帝,我們就被時代潮流牽著鼻子走,如果我們不認識上帝,就不知道什麼是正確的路。基督徒的人生,所走的每一步路,都要靠著上帝的恩典和能力,作正確的選擇,作正確的事情。因為凡走過的必留下痕跡,我們若做得不好,罪必快快的追趕上我們。想想看,約瑟如果接受他主人太太的引誘,也許短時間會很好過,會擁有人人所羨慕的榮華富貴,但是一旦東窗事發之後該怎麼辦?他還能被提昇到宰相的位置嗎?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自以為官高位重,貪污收賄絕對查不到,還不是被收押了。我們基督徒所作的每一件事,都要能經得起考驗,因為我們不是對人負責而已,更要對上帝負責。
所以,保羅說:「那暗昧無益的事,不要與人同行,倒要責備行這事的人。因為他們暗中所行的,就是提起來也是可恥的。」什麼是「暗昧無益的事」?不要以為只有讀聖經是有益的事,也不要以為只有來教會聚會是有益的,我們不是時時刻刻都在讀聖經,都在聚會的。基督徒也可以去吃美食,去看電影,和朋友去逛街,出去烤肉等等,做這些事都不需要有罪惡,但我們是以什麼樣的心在做的呢?基督徒的生活不必死板板的,但必須存著一顆敬畏上帝的心、歡喜領受上帝恩典的心。有這樣的心,去作你喜歡的事,上帝就會祝福。無論做什麼事,都要存著敬畏上帝的心,這是最重要的。
第13-14節,保羅說:「凡事受了責備,就被光顯明出來,因為一切能顯明的就是光。所以主說:你這睡著的人當醒過來,從死裡復活!基督就要光照你了。」我們即使是責備人,也要帶著愛心責備。人會走錯路做錯事,顯出他們需要上帝的愛,需要上帝的光。保羅在這裏所說的「光」,就是上帝的愛、上帝的真理、上帝的聖靈。只有被上帝的光光照的人,才能看見自己的錯來。這裡保羅又講到一個黑暗,就是「睡著」的,你要醒過來。其實「睡著」也不是壞事,聖經常說我們要享受「安息」,又說當我們在睡覺的時候,上帝把好東西賞賜給我們,就是將我們疲乏的身體修復,讓免疫系統恢復功能。但這裡「睡著」的意思就是糊塗,也就是屬靈的麻痺,就是對上帝的愛和公義沒有感覺。因為心鋼硬,太自我中心了,以致於不能憑著信心和上帝的話去領受、體會、經驗上帝的愛和恩典。當我們感受不到上帝的愛時,心裡就會很沒有安全感。
發表於2013/01/14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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