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這瞎眼領路的有禍了;你們說:『凡指著殿起誓的,這算不得甚麼;只是凡指著殿中金子起誓的,他就該謹守。』」
馬太福音第廿三章16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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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潔美 牧師
「殿」,就是聖所。「你們這瞎眼領路的」,『瞎眼』意指自己在黑暗中,看不見正確的道路,卻又自以為是黑暗中人的光,是蠢笨人的師傅,喜歡給別人『領路』,這種瞎子領瞎子,結果是兩個人都掉在坑裏。
「凡指著殿起誓的,這算不得甚麼」,人起誓,是為了證明自己所說的話是信實可靠的,但有時卻無法遵守自己所起的誓,因而有要毀誓之舉,這些文士和法利賽人為了幫助百姓背棄誓言,便教導說誓言有兩個等次,凡指著聖殿所起的誓可以不算數,不必履行,而「凡指著殿中金子起誓的,他就該謹守」,因為他們認為『殿中的金子』比『殿』更貴重,因此指著金子所起的誓就當謹守。
一個生命的導師若是以錯誤的價值觀來教導人,憑己意斷定甚麼樣誓言有效,甚麼樣的誓言無效,幫助人為不遵守誓言找藉口,好推卸責任,是陷人於不信實當中。上帝是信實的上帝,這樣的顛倒次序藐視信實的上帝,怎能脫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