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6愛兒女過於愛我的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
馬太福音十章37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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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潔美  牧師


父母和兒女都是我們的至親,和我們有血源關係,在親情上是無法割捨的。主耶穌不是說我們不該愛父母、兒女,乃是說我們所愛的順位次序應該調整──我們必須讓主在凡事上居首位。譬如:若有不信主的父母以脫離親子關係來脅迫我們放棄信仰,我們如果為此退讓,便是愛父母過於愛主了。

生命中一定會面臨許多困難的選擇,親情是我們天然的情感,也是在地面上最深的歸處,因此是極艱難的選擇,但我們要作屬天的上好選擇。主說,把父母或兒女放在第一位,把主放在第二位的人,不配作祂的門徒,因為我們做了屬地的選擇,放棄屬天的福分。
 

發表於2011/04/26 15:42 (3919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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