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1利未記第二十章9-27節
每日單獨會主……利未記
2012/10/11
◎經文:利未記第二十章9-27節
◎讀經與默想:
關於上帝:
祂是誰?祂是聖的上帝。
祂是怎樣的?祂是完全至聖的上帝。
祂作了什麼?祂也要我們和祂一樣,擁有聖潔的生命,過著聖潔的生活。
關於我:
我是誰?我是上帝所愛的兒女。
上帝如何看我?祂看我是蒙愛的兒女。
關於信徒生活:
S罪惡:放縱情慾,賤踏上帝尊貴形象。
P應許:我要賜給你們流奶與蜜之地。
A態度:要敬畏上帝,自潔成聖。
C命令:你們要歸我為聖,因為我耶和華是聖的。
E榜樣:。
這些對我現在的生活有何指示?
上帝是至聖,祂要我們這些照著祂的形像所造的人,也要自潔成聖,唯有聖潔,才能活出人之所以為人的尊貴價值,彰顯出生命之崇高意義。那拜偶像,獻兒女為祭品的,是泯滅人性的邪惡者,他們不顧親情,失去作為人的真正價值和意義,又踐踏了上帝尊貴的形像,這種褻瀆的行徑是上帝所恨惡的,因為他們玷汙上帝所造的神聖地面,使地遭受咒詛,無法承受祝福。上帝要剪除他們的生命。此外還有一種人,也是上帝特別恨惡的,上帝必要施行嚴厲審判,讓他們付出生命的代價,那種人就是放縱情慾的淫亂者。
上帝所創造的性關係是聖潔而美好的,當一對男女因著彼此的相愛,通過婚姻的保護和遮蓋,建立充滿愛的家庭,並在婚姻關係裡生兒育女,就能享受上帝最美好的祝福。男女的性行為,在婚姻中發生,是聖潔美好的愛情,是上帝所喜悅祝福的,所生下的兒女也是上帝所賜的寶貴產業。那不是在婚姻中發生的性行為,就只是情慾的宣洩,從淫亂關係中所生的兒女,從母腹中就帶著沉重的羞恥感和罪惡感,覺得生命是卑賤毫無價值的。
從第10至21節所記載的是各種淫亂的罪,和鄰舍之妻,和繼母,和兒媳,男與男,女與女的逆性關係,娶妻又娶其母的喪倫婚姻,人與獸淫合,露骨肉之親的下體等等許多不正當、非婚姻的性行為,這都是上帝所厭惡的。其實這些在第十八章已經講了很多,這裡再重複說一次,可見上帝非常看重。那些不正當的淫亂關係,非婚姻的性行為,並不是真正的愛情,只是為了滿足個人情慾,宣洩一己的慾望而已,這種為了滿足性慾的性關係,使人變得和禽獸一樣,失去了人之所以為人的尊貴價值。上帝如此慎重的警戒,是因為放縱情慾的罪不但使人無法享受上帝所要賜的豐盛祝福,而且會讓人因此而喪失最寶貴的生命。
在讀這章時,我反覆思想,為什麼上帝要把拜偶像並獻兒女為祭品的,和淫亂性關係的擺放在一起呢?並且這兩種罪都必須付出最嚴厲的代價,就是生命被剪除。上帝為什麼特別在意這個呢?我想到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三章16-17節所說說:『豈不知你們是上帝的殿,上帝的靈住在你們裡頭嗎?若有人毀壞上帝的殿,上帝必要毀壞那人;因為上帝的殿是聖的,這殿就是你們。』原來,這都和上帝的形像有關。拜偶像並獻兒女為祭品的,是屬靈的淫亂,與偶像合為一體,就是踐踏上帝尊貴的形像。而淫亂的性關係是踐踏辱沒自己的身體,我們的身體是要榮耀上帝的殿,卻為滿足私慾,放縱情慾,羞辱自己的身體,這同樣是踐踏了上帝尊貴的形像。上帝一再嚴嚴的警誡,是為了不讓人因一時的迷惑,陷入罪的誘惑中,以致活得不像人,比禽獸更可憐可悲。因那失去上帝形像的人,同時也失去了人之所以為人的尊貴價值,生命應有的崇高之意義。
在這幾章中,上帝反覆要說的是:「我是耶和華,是叫你們成聖的上帝,我不僅是要求你們成聖,並且我是供應你們,扶持你們,使你們能夠成聖的上帝。」是的,上帝揀選我們成為祂的兒女,其目的就是要叫我們能夠成聖,活出讓人欣羨,像祂一樣榮耀尊貴的形像。當祂揀選了我們之後,就會負責把我們帶進成聖的地步。然而,這條成聖的路要怎麼走呢?上帝已經為我們鋪好路了,祂說:「你們要謹守遵行我一切的律例、典章。」當我們願意順服,就是預備好了讓上帝在我們的生命中作工,祂的律例、典章要修剪、除去我們生命中一切不合祂心意的雜質,讓我們純淨,使我們有機會成聖,就像鑽石般發出燦爛耀眼的尊貴價值。
◎回應上帝:
親愛的主!對不起!罪性所帶來的悖逆,讓我們不想遵守祢的律例、典章,一心想逃離,追求自己的喜好,放縱自己的情慾。結果我們活得不像人,甚至比禽獸更可憐,失去人的價值,也不知生命之意義。謝謝主有豐盛的恩典慈愛,耶穌的寶血洗淨我的罪,也洗淨我悖逆的心。求聖靈幫助我,甘心順服,深信祢所做的,完全是為了我生命最高的好處。主啊!我願意順著祢的道路活著,幫助我活出祢榮耀尊貴的聖潔形象。
◎記錄你與上帝的對話:
主啊!祢今天向我說些什麼?這段經文要向我顯示----
親愛的孩子,我愛你!你當操練自己的心性,憑著信,專心依賴我的帶領。你要甘心順服在我的道路中,因我為你所訂的,是美好的心意,是要祝福你的心意。你專心順服,我必幫助你活出生命最尊貴的價值,你要因看見生命的美好意義而心滿意足。因為那在我面前,聖潔無瑕疵的生命,是蒙福的,是我所喜悅的。
發表於2012/10/02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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