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說:『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馬太福音第十九章21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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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潔美 牧師
既然用律法無法讓那少年人察覺到自己內在生命中,所隱藏的驕傲自私和自滿,主耶穌就提出實際生活中最嚴格的要求,讓他看清自己的不完全。
「你若願意作完全人」,這話指明他現在還不是『完全人』。即使人遵行了律法上的一切誡命,他仍是不完全的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完全無私的愛就在完全的奉獻當中顯明出來,主耶穌並沒有要求他奉獻出寶貴的生命,只要求他奉獻出物質上的財產,來證明他確實有實踐出愛人如己的律法。「就必有財寶在天上」,表示他現在所有的,不過是地上的,他在『天上』仍舊一無所有。
我們的所有會成為我們愛主、跟從主的最大障礙。耶穌說:「你還要來跟從我」,這句話表示,人即使是將所有的都分給人,在他的心裏仍可能只有愛,唯有真心的來『跟從主』,愛主才會真實地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