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31撒母耳記下二十三章20-39節
每日單獨會主……撒母耳記下
2013/8/31
◎經文:撒母耳記下二十三章20-39節
◎讀經與默想:
關於上帝:
祂是誰?祂是永恆的上帝。
祂是怎樣的?祂是紀念人的上帝。
祂作了什麼?祂紀念我的名。
關於我:
我是誰?我是被上帝所知道的人。
上帝如何看我?祂紀念我的名。
關於信徒生活:
S罪惡:膽卻懦弱。
P應許:凡仰望祂的,便有光榮;他們的臉,必不蒙羞。
A態度:要剛強壯膽。
C命令:要剛強壯膽,靠主得勝。
E榜樣:大衛的勇士和他一樣剛強壯膽。
這些對我現在的生活有何指示?
這是一位無名前輩的分享,我很喜歡,節錄如下:『聖經故意不記載這三位勇士的名字,是否忽略他們?不是的,聖經有時記載一些無名無姓的人,是特別用來鼓勵我們這些『寂寂無名』的小人物。我們自問不是甚麼屬靈偉人,我們不會是另一個馬丁路德、加爾文、司布真、慕迪、王明道、倪柝聲、宋尚節。教會歷史不會記錄我們的名字,但若我們盡忠為主,就算我們沒有甚麼特別恩賜及能力,也沒有甚麼豐功偉績,主一樣會記念我們的,我們一樣可以稱為主的勇士。主從不輕看『無名小卒』!
比拿雅的特點,就是他能在惡劣的環境站穩及得勝。他在下雪的時候與獅子搏鬥,這真是極其惡劣凶險的環境,一般人都怕得要死了。但他毫不懼色,在這樣滑溜的地上,赤手空拳擊斃猛獸。他也曾面對一個埃及巨人(志下11:23說他們高五肘,即七尺半),手拿重型武器,而他只得一根普通的棍子。如此不利的形勢,如何對敵?但他意能奪過埃及人的武器,那槍刺死他。所以他是一個不看環境好壞,單單倚靠上帝的人。我們的信心常常被環境所影響。彼得憑著信心能在海上行走,但當他一看風浪,就懼怕起來,立即便沉下去:「彼得就從船上下去,在水面上走,要到耶穌那裡去;只因見風甚大,就害怕,將要沉下去,便喊著說:主阿,救我!耶穌趕緊伸手拉住他,說:你這小信的人哪,為甚麼疑惑呢﹖」(太14:29-31)。主耶穌被人捉拿,彼得鼓起勇氣,一直跟至大祭司的後園裡。及後被他們的人包圍,在一些下人追問下,竟三次不認主,都是因為他只看環境的不利,卻沒有仰望神的恩典。反觀司提及,面對怒氣沖沖的大祭司、長老及民眾,毫無懼色,勇敢作證,至死忠心,因為他單單仰望那站在父神右邊的耶穌基督!真正的基督精兵,不會看環境的順逆,只仰望神的大能。---
歷代志上第十二章還記載了以色列各支派的人都有人加入大衛的軍隊。聖經沒有特別提到他們的事蹟,只說到他們是一心擁大衛為王:「以上都是能守行伍的戰士,他們都誠心來到希伯崙,要立大衛作以色列的王。以色列其餘的人也都一心要立大衛作王。」所以,他們的特點,就是同心。我相信這是大衛軍所以能戰無不勝,攻無不克的一大原因。以色列各族能放下自己支派的利益及彼此的成見,同心聯合扶助一個王,真的非常難得的事。最令人感動的,就是以前追隨掃羅王的便雅憫人也不計前嫌加盟大衛,而大衛亦毫無介蒂的接納他們:「便雅憫支派,掃羅的族弟兄也有三千人,他們向來大半歸順掃羅家」(志12:29)。歷史告訴我們,大衛及所羅門的時候,以色列的國勢是最強大的。初期的教會,常常同心合意的恆切禱告(徒1:14;2:46)。腓立比教會滿有神的見證,使保羅大大喜樂,就是因為他們同心:「因為從頭一天直到如今,你們是同心合意的興旺福音。」(腓1:5)。可惜今天不少教會內部產生不和及紛爭,不能同心為主爭戰。若他們是為了持守基要真理,不能讓步,這也無話可說,但許多爭論都不是因為基要真理不同,而是過分執著一些較次要的道理及一些中性的事上的處理手法。帶領的人以為自己是無誤,不肯謙卑聽弟兄姊妹的意見。被帶領的人亦沒有學好尊重及順服的功課。問題的癥結是人不夠謙卑。--若各人都心存謙卑,看別人的意見比自己好,許多磨擦及紛爭就可避免了。除了教會內部不同心之外,有時教會與教會之間也不能同心。坦白說,在末世的時代,越來越多教會偏離真理,要與那些教會(如靈恩派及新神學派等)同心,實在很難,亦無須這樣作。但神也著實在自己留下「七千人」,未向巴力親嘴及屈膝的。為何這「七千人」都不能同心抗敵呢?我們不是主張在組織上聯合,但真正愛主的人為何不能真誠的交通,彼此記念及相助?為何要互相排斥?我們不是只為自己的一家一派而爭戰,我們是為一個國,一位王而戰,而不是各自建立自己的王國。
弟兄姊妹,幾千年的屬靈爭戰,我相信現在差不多是尾聲了,但主耶穌到今天還徵召人入隊,加入祂陣營。其實,主耶穌自己已經有足夠能力打敗仇敵,祂根本不需要我們的幫助,但主真是滿了憐憫與恩典,歡喜叫我們有分參與這場萬世戰爭,給我們機會投在祂的麾下。不但如此,主也把軟弱不配的人訓練成祂的勇士,叫我們得造就,得榮耀,將來與祂同享永遠的國權,這是何等奇妙偉大的事!戰士們啊!爭戰雖然兇猛,仇敵不顧一切的攻擊教會,破壞神的見證,但我們的王很快就回來了,我們勝利在望!若現在放棄,不但前功盡廢,並且大大對不起這麼愛我們的主。我們若能忍耐,就必要與主一同作王(提後2:12)。』
發表於2013/08/27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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