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2你們不要論斷人


 
『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
馬太福音七章1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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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潔美  牧師


「論斷」,辨別,審判,定罪。「你們不要論斷人」,主耶穌在這裏的意思不是說我們不可按事實慎思明辨、分別是非(腓一9~10),而是說我們不可將個人主觀的情感、偏見等,摻進客觀的事實裏面,對別人施以惡意的評判。免得你們被論斷,」『被論斷』是『論斷人』的反面;在此處,『被上帝論斷』的成份多於『被人論斷』(參林前四3~4)

「論斷」,即憑我主觀的意思說話,並不憑客觀說話。我們人都很喜歡做別人的上帝,凡不合我心意的,總有一大堆意見可批評。主耶穌說,用這種方式論斷人的,必也會被人等同對待。上帝希望我們嚴謹審查的是自己,不是別人因此,一個人越是成熟,越會從多方面角度來思考、判斷事情,而不是單憑自我主觀的看見,而且是要針對『事』,不針對『人』。

在恩典時代中,上帝給我們的,不是律法的審判,乃是生命的供應;我們給別人也應當如此。喜歡論斷別人的人,是活在律法原則之下,沒有活在恩典的供應之中,生命自然越活越枯乾狹窄。

其實,不是站在對方的立場,我們很難去明白事實的真相,而一般人之所以會批評論斷別人,是因為不認識自己裡面的敗壞,以致憑自己的義,去論斷別人的不義。一個越認識自己、越認識上帝的人,越不敢隨便論斷別人,對人也會越寬大

發表於2011/02/25 16:56 (4688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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