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1歷代志下第二十五章1-16節
單獨會主……歷代志
2014/5/11
◎經文:歷代志下第二十五章1-16節
◎讀經與默想:
關於上帝:
祂是誰?祂是全能的上帝。
祂是怎樣的?祂大有能力的上帝。
祂作了什麼?祂作謙卑人的依靠和幫助。
關於我:
我是誰?我是需要上帝幫助的人。
上帝如何看我?祂看我需要時時依靠祂。
關於信徒生活:
S罪惡:驕傲,為自己立偶像。
P應許:上帝能幫助人得勝,也能使人傾敗。
A態度:專心靠上帝。
C命令:專心依賴耶和華,不可依靠自己的聰明。
E榜樣:《警誡》亞瑪謝心不專誠。
這些對我現在的生活有何指示?
有一位神學家說:『上帝照著自己的形象造人,而人照著自己的形象造上帝。』很多時候,我們所敬拜的上帝,並不是創造我們生命的造物主,而是我們從自己的喜好中創造出來的。我們為自己所創造出許多偶像上帝,那些盤據在我們的心,使我們無法專誠敬拜真正的上帝。
生命為何軟弱無力呢?因為偶像上帝只會吸乾我們的精力,卻不能補充我們的生命利,也不能滿足我們內在真正的需要。在此分三次分享大安堂林信仁牧師的講章:『當信心沒有專一時』:『亞瑪謝是猶大國第四個被稱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的王。亞瑪謝跟他的父親比起來,他原可以比他的父親更有作為,在他處事的方法上,對摩西律法和對神人的尊重,是出於他做王之前所得到的教導。亞瑪謝的父親七歲做王,被輔政的祭司帶著處理國事,在祭司還在的時候按照神的心意行事,但祭司一過世,他受到誘惑就離開神了。亞瑪謝的父親缺乏獨立執政的能力。但亞瑪謝具備他父親所沒有的自主性格,只是很可惜的,他沒有持續專一聽從神的話,導致他後期執政的情況,和他父親一樣,國家被侵略搶奪、自己被背叛的人謀殺。
亞瑪謝大約是他父親二十二歲時生的,那個時候的猶大國的國勢正蒸蒸日上,不管國力或信仰狀況都已經擺脫上一代的陰影,亞瑪謝的成長跟他父親比起來幸運多了。他在很安穩的狀態中受最好的教育及訓練,當他二十五歲做王時,已經具備獨立治理國家的能力。不過,教育對人的影響不一定是持久的,人會隨著處境、心智的變化,做出跟過去完全不同的行為來。歷代志對亞瑪謝的評價先好後壞,在今天的聖經第二節說:『亞瑪謝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只是心不專誠。』『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這一個評價,在聖經中只有八個王獲得,但在後面加上『只是心不專誠』這句評語的,只有亞瑪謝一個。什麼叫做『心不專誠』呢?按照聖經原文的意思就是,對上帝的心沒有專一,亞瑪謝起初聽神的話、行神的道,但後來變成不聽神的話,也不行神的道,因此聖經對他下了這樣的一個評語。按照歷代志的寫作目的,神要我們從不同的王學習信心的功課,所以我們看這一段關於亞瑪謝的紀錄時,要特別從『心不專誠』這一句話思想我們應該怎樣避免對神不專一。
在歷代至下二十五章關於亞瑪謝的事蹟有好幾件,我們如果把每一個事件整理出來,互相做一個對照,會看見亞瑪謝從『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變成後來的『心不專誠』。一共有三組的對照事件,提醒我們對神態度改變的跡象是什麼。
一、對待人的方式改變了:
亞瑪謝登基做王的原因是因為他父親被謀殺了,依據猶大國的王位繼承慣例,他承接他父親所留下來的王位。當他登基後要處理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他父親的謀殺案,他按照摩西律法的吩咐,只將元兇治死,沒有連他們的子孫都除滅。申命記二十四章十六節說:『不可因子殺父、也不可因父殺子.凡被殺的都為本身的罪。』跟前面幾個王比較起來,亞瑪謝從小在信仰方面受的教育,已經成為他登基時的處事原則。
後來他跟以東人打仗,打敗以東人時,他做了一件事,跟他剛登基時的原則完全相反。古代的戰爭,常常是男人戰敗時被殺,其他老弱婦孺被俘虜。這場戰爭的目的要讓以東人像以前一樣,再成為猶大國的附屬國,所以這場戰爭發生在以東人的領土裡面,或非常接近以東人的地盤。這場戰爭猶大國打勝了,聖經說他們殺了一萬人,又另外俘虜了一萬人,這一萬個被俘虜的人,很可能包括許多沒有參與戰爭的人。在申命記二十、二十一章中規定,除了迦南人以外,在戰爭中俘虜來的婦人及孩子,不可以像敵軍一樣殺了,這些人可以當奴隸使用,甚至娶來做妻子,被擄的人有基本的生存權利。
但亞瑪謝違背了這個原則,把一萬個擄來的以東人,活生生的從山堐上推下去摔死。對亞瑪謝來說,殺他父親的仇人和敵對的以東人,都是敵人,他登基一段時間後對待人的方式,和他起初登基時的待人方式不一樣了,他從適可而止的報仇者,變成一個殘暴的戰勝者。他對待人的方式改變了,這是他跟神關係不好的第一個跡象。』---待續
發表於2014/05/29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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