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你的走罷;我給那後來的和給你一樣,這是我願意的。我的東西難道不可隨我的意思用麼?因為我作好人,你就紅了眼麼。」
馬太福音第二十章14-15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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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潔美 牧師
「紅眼」,邪惡的眼,壞心術的注目。「你就紅了眼麼?」指因嫉妒而心生怨恨。
有時,我們就像這些『白目』的雇工一樣,酸溜溜地愛比較、愛計較,看不得別人好;而我們的主就像這位豐盛寬厚的園主,祂憑著自己的主權,樂意施恩給人。祂給人的恩典並不違反祂的公義,因為是『講定的』。
主向自義的人是公義的──『講定的』,祂並不虧負人,是無可指摘的;主向虧欠的人是恩典的──祂要「作好人」。主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我們對祂的恩典不可以「紅眼」,正如我們對祂的公義不可置疑一樣。我們的態度不對,往往是因為我們的心眼壞了,嫉妒而自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