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叫人看出你禁食來,只叫你暗中的父看見;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
馬太福音六章18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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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潔美 牧師
我們的賙濟、禱告以及禁食,做這些好事情,如果只是為了贏得別人的眼光、別人的掌聲和讚賞時,就不能再得天父的賞賜,因為已經從別人那裡得到賞賜了。
我們的所做,若是為了別人的評價,為了讓自己積功德,那麼,在天父的眼中,這一切都毫無價值了,因與祂無關。但是我們若作在隱密處,單單是為了上帝而作,就一定會受到祂的注意與賞賜。
禁食是因為靈裏有極沉重的負擔,為了更親近上帝,好明白祂的心意,為了渴慕有上帝更多特別恩典的澆灌扶持。我們的心若專一向著祂,主就會把祂豐盛的恩典越多傾倒在我們身上。主耶穌定罪『故意』叫人看見(16節) ;卻讚賞『故意』不叫人看出。
同樣的做一件事,在主面前卻有兩樣不同評價結果,心的動機,心的意念,是主所看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