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5創世記第二十六章34-35節、二十七章1-4節

每日單獨會主……創世記
2012/5/5

◎經文:創世記第二十六章34-35節二十七章1-4節

◎讀經與默想:

關於上帝:
祂是誰?
祂是鑑察人心的上帝。
祂是怎樣的?祂知道人的內心。
祂作了什麼?祂因人的不順服,就任憑人自己去做自己想做的事。

關於我:
我是誰?
我是放縱肉體所喜好的人。
上帝如何看我?祂看我是需要趕緊悔改認罪的。

關於信徒生活:
S罪惡:對屬靈的事隨便輕率,並不嚴謹的要求與追求。
P應許:看重上帝的,上帝也必看重他。
A態度:渴慕屬靈的祝福。
C命令:重視屬靈的追求。
E榜樣:《警戒》以撒和以掃父子對屬靈的事隨便輕率,並不看重。

這些對我現在的生活有何指示?
根據二十六章34-35節,以掃四十歲娶了赫人的女兒來推測,以撒此時大約一百歲〈六十歲生以掃〉為何因眼睛昏花,就認為自己快死了呢?從以撒為兒子祝福之前,要求先吃野味,可見他在屬靈上的操練並不嚴謹,反而貪愛口腹之慾,靈裡並不精英。靈裡不精英,肉體就很容易衰敗,而且人一旦有了私慾,就會誤用屬靈的權柄。想想看,為兒子祝福應是件榮耀、嚴肅的屬靈事,怎麼會用吃野味為交換條件呢?讓人有種啼笑皆非的荒謬感,可見以撒的個性實在太單純而隨和,他並不善於分辨,尤其是缺乏屬靈上的分辨。

靈裡剛強,即使肉體有病痛,也會勇敢;靈裡軟弱,即使肉體無恙,也很軟弱。很多基督徒的軟弱,都是因為靈裡飢餓過頭、營養不良,以致無足夠的能力應付緊張繁忙的壓力與重擔。我們務必每天都要用上帝的話來培養心靈,才會在忙碌的每一天當中,使身心靈都健壯,行事為人都能靠主剛強壯膽,凡事榮耀上帝。

這個家庭最大的問題,是父親以撒缺乏屬靈的權
,因他在屬靈的生命上,並沒有積極追求。以撒是屬於典型的第二代信徒,他在父親亞伯拉罕敬虔信仰的教導下,耳濡目染,是個順服之子,但我們要注意的是,父親美好的信仰不一定會成為兒子的,財產可以繼承,信仰也可以繼承,但真正認識信仰的人,必定都知道上帝是『有子無孫』。當然,通過父母美好的信仰傳承,我們是比較容易進入信仰的層次,然而,每一個人還是都需要,自己在信仰上和上帝建立個人的生命關係。尤其是繼承美好信仰的第二代,更需要積極努力去追求屬於自己和上帝的那份親密度,否則很容易因著上帝對第一代的豐盛祝福,導致第二代把上帝的恩典看為應該的、理所當然的,就在輕忽、散漫中,失掉或離開了信仰。

以撒這個第二代的信徒就是這樣,他缺乏和上帝建立個人的親密關係,他對屬靈的認識有限,以致不能在家庭中帶出正確的屬靈權
。他沒有屬靈的敏銳度,也沒有教導孩子們在信仰上應有的正確價值觀。他本身就缺乏節制力,放縱肉體的喜好,貪吃野味,又怎會有美好的信仰楷模呢!我們從第三代以掃的婚姻,就可看出,在這事上以撒並沒有像父親亞伯拉罕那樣注重兒子的婚姻,他任憑兒子以掃隨意挑選自己所喜悅的,沒有照信仰的要求,不是上帝所祝福的,是照自己所愛的,娶了兩個赫人女子為妻,這又為他們的家庭帶出許多衝突,使他們的心裡愁煩。我們不在意上帝的法則,圖自己方便,就要自己承當苦頭。

◎回應上帝:
親愛的主!對不起!我們身為第二代信徒,領受許多的恩典祝福,我們因而把這些恩典視為理所當然的,常常缺乏感恩的心;也沒有在信仰上,在認識祢的屬靈知識上更多的追求,在生命與祢建立更親密的關係,結果就越走越偏差了。懇求主赦免我們閑懶的心,幫助我們再次回到祢面前,更多的親近祢,更深的認識祢、愛祢,與祢有生命的連結。

◎記錄你與上帝的對話:
主啊!祢今天向我說些什麼?這段經文要向我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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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孩子,人裡面的罪性,這罪性需要每個人自己來到十字架面前對付清楚。父母不能為兒女對付,丈夫不能為妻子對付,妻子也不能為丈夫對付。這是無法替代的,你必須自己來!
發表於2012/05/01 13:20 (4328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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