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3利未記第十章1-7節
每日單獨會主……利未記
2012/9/23
◎經文:利未記第十章1-7節
◎讀經與默想:
關於上帝:
祂是誰?祂是聖潔的上帝。
祂是怎樣的?祂是有原則的主。
祂作了什麼?祂除滅那不聖潔之人。
關於我:
我是誰?我是聖潔的。
上帝如何看我?祂看我是蒙愛的。
關於信徒生活:
S罪惡:驕傲、不遵照上帝的吩咐、侵犯上帝的主權。
P應許:。
A態度:當存敬畏而順服。
C命令:這就是耶和華所吩咐當行的事。
E榜樣:《警戒》拿答、亞比戶獻凡火,自取滅亡。
這些對我現在的生活有何指示?
當我的服事很有果效時,我是否會因此而驕傲自大,以致輕慢褻瀆上帝,不再遵照祂的吩咐服事,而是照著自己的喜好服事呢?
敬拜,是願上帝的榮耀彰顯,帶來平安與祝福,使眾人的心靈因享受到上帝的同在而滿有平安喜樂。因此,敬拜是不能隨便,不能馬虎,更不能參雜個人的私慾和驕傲,否則,沒有得著祝福,反要招惹災禍。在敬拜中,百姓有他們該守的律例,作為神人之間中保的祭司,也有當守的律例。祭司若不謹守律例,所受到的懲罰會比會眾更重,因為他們是屬靈的領袖。
亞倫第一次的服事是非常有果效的,上帝的榮耀立即向眾民顯現,大家歡呼,伏地敬拜,然而,馬上亞倫的兩個兒子就因獻凡火〈就是上帝沒有吩咐的〉,被擊殺在聖所。這真是非常悲痛的事啊!獻凡火是什麼意思呢?意即不是從燔祭壇上取來的火;而且在香爐上盛火也不是他們的職責。所以這兩個祭司被擊殺了。總而言之,就是做了上帝沒有吩咐的事。為什麼他們這麼多事,上帝沒有吩咐的,卻要去做呢?這當中就有很多自己的意念,或私欲,或驕傲,這就是錯誤的服事心態。
這段的記載,帶給我們很大的警醒:祭司雖是管獻祭的事,但卻不可隨己意獻祭。祭司是事奉上帝的人,事奉上帝就要遵守上帝的規矩,任意不得。我們要事奉上帝,就要拿掉自己的自我,全然順服的將自己擺上,絕不可任憑己意,隨著自己的喜歡,想怎樣服事就怎樣事奉,因這種不被接納的服事,是白費工且自取禍。
人性的驕傲,自古使然,那兩位剛上任的年輕祭司,因著驕傲自大的心態所帶來的不順服,做出僭越的事,自主自專地獻上帝所沒有吩咐的凡火,以致被擊殺在會幕裡,真是可悲可憐啊!上帝馬上做了懲罰,是要避免其他人效法,做出更大的惡事,因祂說:『我在親近我的人中,要顯為聖。」我們所有事奉上帝的人都要謹醒,要調整我們的服事心態,不可以隨便,上帝是輕慢不得,決不容許人隨便更改祂的律例,侵犯祂的主權。
拿答和亞比戶犯罪 (圖片取自網路 hopingtsaidevotion.blogspot.com)
◎回應上帝:
親愛的主!對不起!在服事中,我們常犯的錯誤就是驕傲自大,當我們的服事很有果效,就不自覺得驕傲起來了,不聽從祢的吩咐,隨著心中所喜好的去行,以致惹動祢的怒氣。求主赦免我們這自主自專的錯誤心態,調整我,幫助我,使我單單仰望祢,單單跟隨祢,只做祢所吩咐的。
◎記錄你與上帝的對話:
主啊!祢今天向我說些什麼?這段經文要向我顯示----
親愛的孩子,我愛你!那錯誤的模式若不完全打破,就會被人誤當成正確的來遵行,這樣就誤導人走在罪當中。你已經領受了教導,卻還故意犯罪,這樣的罪難以赦免,因你心中藐視我,你就不肯順服。
發表於2012/09/17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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