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兩個人在田裏,取去一個,撇下一個。兩個女人推磨,取去一個,撇下一個。」
馬太福音第廿四章40-41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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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潔美 牧師
「取去一個,撇下一個」,『取去』原文的意思是『帶著放在身邊』;『撇下』就是沒有帶走的意思。『取去』與『撇下』,何者是好,何者是壞,要看是誰把他們取去或撇下;因前面一節說到人子降臨,故可斷定被主取去是福,被主撇下是禍。
這兩個人,都是信主的人,都是知道有一天審判將來到的人,但他們的結局卻不相同,一個被主帶去,一個被撇下。今天,基督徒在外表上好像都一樣,也同樣為了生活而勞苦,但主耶穌是鑑察人心的,祂知道誰是真正愛祂的。我們固然應當勞苦作工,但必須是『在主裏面』的勞苦,才是有價值的。因我們所作的,若不是主所吩咐所期待我們去作的,就是白費工,沒有存在的價值,不被主所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