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有幾個文士和法利賽人,對耶穌說:『夫子,我們願意你顯個神蹟給我們看。』
馬太福音十二章38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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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潔美 牧師
「神蹟」,超出自然現象的異兆、表號。「對耶穌說」,原文是『對耶穌回答說』。
這些文士和法利賽人聽了耶穌所說的話之後,仍然要求主耶穌顯神蹟,這是針對耶穌身份驗證的問題,要求祂用神蹟來證明祂是彌賽亞的身分。這樣的要求,顯明他們還是不信。當我們用剛硬的心抵擋拒絕聖靈,再多的神蹟也不能讓我們感動。
上帝要摩西帶領百姓離開埃及,用了十個神蹟,埃及人和以色列人同樣經歷這些神蹟,法老的心依舊剛硬不信,即使以色列人離開了,還是派大隊兵馬去追。以色列人在曠野,同樣經歷很多次的神蹟,他們的心依舊剛硬不信,原本十一天路程的應許之地,居然花了四十年,而且最後,只有信心勇士約書亞和迦勒能進到所應許的迦南美地,其餘的都死在曠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