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8歷代志下第十九章6-7節
單獨會主……歷代志下
2014/4/18
◎經文:歷代志下第十九章6-7節
◎讀經與默想:
關於上帝:
祂是誰?祂是恩典的上帝。
祂是怎樣的?祂幫助的上帝。
祂作了什麼?祂將豐盛恩典給人。
關於我:
我是誰?我是需要上帝幫助的人。
上帝如何看我?祂看我需要時時依靠祂。
關於信徒生活:
S罪惡:知罪卻不認罪。
P應許:耶和華不算為有罪的,這人便為有福。
A態度:謙卑依靠上帝。
C命令:辦事應當謹慎;因為你們判斷不是為人,乃是為耶和華。
E榜樣:約沙法王悔改敬畏上帝。
這些對我現在的生活有何指示?
上帝設立君王的目的,就是要以君王作為榜樣,好讓百姓有一個可以效法學習的對象。因此,領袖一定要更多認識上帝的心意,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上帝同行,才能公正公平的審判事情,
『約沙法住在耶路撒冷,以後又出巡民間,從別是巴直到以法蓮山地,引導民歸向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又在猶大國中遍地的堅固城裡設立審判官,對他們說:你們辦事應當謹慎;因為你們判斷不是為人,乃是為耶和華。判斷的時候,祂必與你們同在。現在你們應當敬畏耶和華,謹慎辦事;因為耶和華─我們的神沒有不義,不偏待人,也不受賄賂。』〈4-7〉
約沙法王告誡審判官說:『你們辦事應當謹慎;因為你們判斷不是為人,乃是為耶和華。判斷的時候,祂必與你們同在。』這是當領袖非常重要的心態。一個審判官,就是辨明百姓之間的是非對錯,也有定人生死的權柄,這權柄就像一把利刃,能切肉切菜,也能奪人性命。我們如果不知審判的權柄是從上帝來,很容易驕傲的用一己之私去判定是非,甚至濫殺無辜。約沙法要握有生殺大權的審判關知道,判斷的雖是人的事與物,面對的是耶和華上帝,祂才是最高的審判官,將來你們這些地面上的審判官,都要對那唯一獨大的審判官負責任,所以,要倍加謹慎小心,不可存心不公。』
約沙法又說:『你們應當敬畏耶和華,謹慎辦事;因為耶和華我們的神沒有不義,不偏待人,也不受賄賂。』如何公正的審判呢?原則是:要存著敬畏上帝的態度。我們人如果眼光目標定向上帝,就必能活出像上帝形象一般尊貴聖潔的生活和生命。約沙法王深知上帝的本性,他說:『耶和華我們的神沒有不義,不偏待人,也不受賄賂。』受賄賂、偏待人、不義,是一個連鎖反應,所謂『拿人的手軟,吃人的嘴甜』,審判官在下判斷之前如果收了人的好處,自然就會因為情面的關係,在判斷上產生偏差,最後造成不公義的結果,墮落的人性,貪婪的惡念,會讓整個國家社會越來越向下沉淪。
約沙法王深知,公義是國家最重要的根基,因為『不平則鳴』,社會的動盪不安,都是因為有人覺得受到不公平不公義的對待,所生發出的怨怒。唯有以上帝的公義審判,才能引導百姓朝向光明的美好未來前進。在我們的生活中也時常會對人下判斷,求主幫助我們,有智慧的心,以敬畏上帝的心作出正確的判斷。千萬不要在心裡作區隔,把人分成善待我們的人,和對我們不好的人,一但在我們心裡做了這種區分以後,就後根據自己的認知去對人下判斷,這種判斷往往會造成非常大的偏見。
發表於2014/04/22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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