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0利未記第二十章1-8節
每日單獨會主……利未記
2012/10/10
◎經文:利未記第二十章1-8節
◎讀經與默想:
關於上帝:
祂是誰?祂是聖潔的上帝。
祂是怎樣的?祂是完全聖的上帝。
祂作了什麼?祂也要我們和祂一樣,擁有聖潔的生命,過著聖潔的生活。
關於我:
我是誰?我是屬於上帝的人。
上帝如何看我?祂看我是蒙愛的兒女。
關於信徒生活:
S罪惡:不認獨一真神,拜偶像,為了滿足自己的私慾用兒女獻祭。
P應許: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A態度:要敬畏上帝,自潔成聖。
C命令:你們要謹守遵行我的律例。
E榜樣:。
這些對我現在的生活有何指示?
上帝是聖潔的上帝,祂要求我們這些照著祂形象所造出來的人,也要活出聖潔的生命。因為『聖潔』就是高尚的、榮耀的、尊貴的、完全的,一切令人欣羨的美好特質都包含在聖潔裡面,而這也是人之所以為人的高貴價值,生命之崇高意義。那麼,我們如何看出一個人的生命是否聖潔呢?就在他的生活中。生活彰顯生命,生活怎樣,生命就怎樣。怎樣的生命,就活出怎樣的生活,這是不容置疑的。
因此,在第十八章和十九章中,上帝很詳細的指示,上帝的百姓應該如何生活,才能活出聖潔的生命。上帝的子民在世間生活,不是以『人』作為標準,看別人怎樣做,我也跟著怎樣做;而是以上帝作為標準,上帝怎麼說,我們就怎麼做。在前兩章中,上帝說了許多祂子民應有的生活方式和原則,到了第二十章,再把前兩章所說過的重點,再次總結說一遍。這就表示這些『重點』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是攸關生命的,如果沒有謹慎遵守的話,是會被刑罰的,甚至連命都奪去。
上帝所要剪除的生命,就是不聖潔到令人髮指,痛心噁心也難以形容萬分之一。這是怎樣低下卑賤、骯髒污穢、可惡又可怕的生命呢?上帝說﹕「把自己的兒女獻給摩洛的,總要治死他,本地人要用石頭把他打死。」獻給摩洛,就是獻給假神,獻給偶像。全地都屬耶和華,唯有耶和華上帝是獨一的真神,但是現在有人向這位真神以外的偶像獻祭,並且是用自己的兒女當作獻祭品。向摩洛獻祭,否認自己生命的源頭是耶和華獨一真神,為自己另外找一個神,就已經非常背逆上帝了,居然還把自己的親身骨肉獻給摩洛?這種毫無人性,殘忍可怕的事怎麼作得出來呢?兒女雖是自己的,但是他們不是物品,是照著上帝形像被造的人,怎麼可以拿上帝的形像去獻祭給假神呢?這不是加倍褻瀆嗎?
我們來想想看,人為什麼要獻祭?豈不是想得著神明的豐盛祝福嗎?那些會用自己的兒女當作祭品的人,對於這個信仰,一定非常的敬虔。獻兒女為祭,為了向所敬拜的偶像表達出自己的絕對忠誠,絕對敬虔的心意,就獻上自己的血脈之親,以此當作獻上自己生命的替代品。另方面,就要向偶像求祝福了,我已經獻上這麼寶貴的祭品了,所以,請祝福我吧!豐盛的祝福我吧!這是泯滅人性的自私者,才會用這種方式來滿足自己的私慾。所謂『虎毒尚且不食子』,一個人為了滿足私慾,竟然對自己的骨肉至親做出這種連禽獸都不會作的殘忍之事,這還是人嗎?這種沒親情、自私自我的人,還有什麼惡毒事不敢作?或作不出來的呢?
上帝說,不但做出這種罪大惡極的人要治死,連那看見這惡事卻沒有制止的人,就是幫兇,也都要除掉。這是為了喝止罪的傳染,使人心和地面保持聖潔。因為那看見卻沒有制止的人,不管是懦弱、膽卻,或不在乎,總之他的良心已經麻痺不仁了,看見惡不制止,沒有憐憫心,就是對惡事的認同。放任、姑息,都只會讓罪惡越傳越廣,越傳越深。唯有勇敢指出錯誤,做出嚴厲懲罰,才能制止惡事。因此上帝再次強調:「你們要謹守遵行我的律例,我是叫你們成聖的耶和華。」
◎回應上帝:
親愛的主!對不起!人性的自私、貪婪,甚至連這種殘忍可怕的事都做得出來,這是玷汙祢的聖所〈因全地都屬於祢的〉,也褻瀆了祢的盛名,以致祢向我們變臉,將我們從地面剪除。求主幫助我們遠離這惡事,喝止這惡事,讓祢的聖潔在全地彰顯。
◎記錄你與上帝的對話:
主啊!祢今天向我說些什麼?這段經文要向我顯示----
親愛的孩子,我愛你!你們是照著我的形像所造的人,具備有我聖潔的形像,就應該活出聖潔的生命,這樣才能成為全地的管理者,也才能活出生命的真正尊貴的價值。那拜偶像又獻自己兒女為祭品的,是泯滅人性,比禽獸更不如,更可惡的惡魔,這樣充滿罪惡的生命,是不配生存在我的地面上,必須減除,才能使地潔淨,承受祝福。
發表於2012/10/02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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