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把難擔的重擔,捆起來擱在人的肩上;但自己一個指頭也不肯動。」
馬太福音第廿三章4節
******************************************************************************
林潔美 牧師
「他們把難擔的重擔,捆起來擱在人的肩上」,『重擔』特別是指後來在律法上增列的許多嚴苛的儀文條例,使其難以履行。「自己一個指頭也不肯動」,意指那些嚴苛的規條,僅用來要求別人,而非用來要求自己。
上帝所頒發的律法,其真精神是愛,為了要保護人的安全,讓人能享有豐盛的生命祝福。我們心中若有愛,遵守律法就不再是重擔,反是因領受了豐盛的恩典和祝福,心中產生了甜蜜的責任感。但這是出於各人對上帝有正確的認識,謙卑甘心遵守律法,若是被人強迫要求應當如何做,就成了壓力和重擔。
那些最懂律法的人,原是要指導人如何藉著律法活出豐盛的生命,但自己卻因「能說不能行」,又是『說的是一套,行的是另一套』,以致根本無法活出生命的馨香之氣。現在他們不只不『能』行,而且也不『肯』動,只會處處要求別人,指責別人,他們對律法的教訓是對的,方法和做法卻是錯誤的,以致讓律法成為人的綑綁和重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