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進來觀看賓客,見那裏有一個沒有穿禮服的。」
馬太福音第廿二章11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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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潔美 牧師
「見那裏有一個沒有穿禮服的」,當時這些賓客都是直接從馬路上邀請來的,因此不可能穿著禮服,惟一合理的解釋是,這位仁厚的主人非常體貼,他為所有的客人都準備了在婚宴中所穿的禮服,這是格外的恩典。但那個客人既然應邀赴宴,卻不肯穿上主人所豫備的禮服,這是對主人相當沒有禮貌的行為。
『衣服』,在聖經裏代表『義行』,因所邀請的賓客是『不論善惡』,所以這義行必定不是他們自己的義行。在這比喻中,被邀請來參加婚宴的客人原本是不配的,卻因著主人白白的恩典被邀請來,並且,主人又為他們預備好應有的禮服,就是基督自己作我們的義袍,這一切都是恩典。
「有一個沒有穿禮服的」,這人既然是賓客當中的一個,所以他也是接受上帝邀請的人,但他卻『沒有穿禮服』。這義的人以為自己的衣服好,所以不肯換上帝為我們所豫備的衣服,這種不肯依靠基督的義,乃是指掛名的基督徒,他們並沒有真正悔改相信得救。對於這種假基督徒,他們不能享受救恩的喜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