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上耶路撒冷去的時候,在路上把十二個門徒帶到一邊,對他們說:『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人子要被交給祭司長和文士,他們要定祂死罪;又交給外邦人,將祂戲弄、鞭打、釘在十字架上;第三日祂要復活。」
馬太福音第二十章17-19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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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潔美 牧師
「他們要定祂死罪」,這表明耶穌的死,不是被人暗中謀殺,而是經過公開的審問程序,確定罪狀後被判處死刑的。「又交給外邦人」,『外邦人』指羅馬人;耶穌是由羅馬巡撫彼拉多判死罪而被釘十字架的。「釘在十字架上」,這釘十字架的刑罰並不是猶太人的酷刑,而是羅馬帝國用以對付重大罪犯(諸如:強盜、殺人犯、叛國者等)的刑罰。他們用熟鐵大釘,穿過手腕和踝骨,將受刑人釘在十字木架上,使其筋疲力竭而死。
門徒以為主耶穌上耶路撒冷去,是要實現彌賽亞的豫言,要在耶路撒冷作王,因此彼此之間為地位高低明爭暗鬥。然而,主耶穌卻是明白地告訴他們;祂此去耶路撒冷,不是要得國,乃是要受死,可惜門徒並沒有把這些話聽進去。
主耶穌很清楚地知道無十架,就無榮耀冠冕。祂為順服天父榮耀旨意,甘願踏上十架苦路。為幫助門徒能進入上帝神聖的心意中,主耶穌曾三次向門徒預言將要受死與復活之事。可惜門徒一直處在狀況外,還以為是現世帝國的榮耀權勢已勝劵在握了,因而彼此相爭。我們這跟隨主的人,真知道上帝神聖的心意是什麼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