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4利未記第十八章3-5節
每日單獨會主……利未記
2012/10/4
◎經文:利未記第十八章3-5節
◎讀經與默想:
關於上帝:
祂是誰?祂是耶和華。
祂是怎樣的?祂是自有永有的上帝。
祂作了什麼?祂將典章律例,這些生活的規章都賜給我們。
關於我:
我是誰?我是屬於上帝的人。
上帝如何看我?祂看我是蒙愛的兒女。
關於信徒生活:
S罪惡:效法、跟隨人的所行所為,不遵循上帝的典章律例。
P應許:。
A態度:單單跟隨上帝。
C命令:要遵上帝的典章,守上帝的律例。
E榜樣:。
這些對我現在的生活有何指示?
上帝的子民,說話行事有什麼標準法則呢?上帝說:「你們從前住在埃及地,那裏人的行為,你們不可效法,我要領你們到迦南地,那裏人的行為,也不可以效法,也不可照他們的惡俗行。」這是上帝的命令,當上帝說『NO』時,意思是:那是我所棄絕的,我不會祝福。如果上帝已經說『NO』了,我們還執意要做,那後果就要自行負責了。什麼事是上帝說『NO』呢?上帝說你們從前所居住的埃及地,那地我不喜悅,因它充滿了偶像。你們在那裏生活了四百年,嘗過極深的痛苦,在那裏沒有真正喜樂,也沒有安息,勞碌一生毫無所得,全都是空。所以那地的人所做的,你們不要跟隨。現在我要領你們去迦南地,那地是我要賜給你們的,但那地原有的居民,為什麼會被我趕出去,換你們進來住呢?因為他們的風俗,行為和習慣都充滿了罪惡,那也是我不喜悅的,所以你們不要仿效,也不要跟隨他們的行為,免得你們將來也要被我趕出去。
現在有兩個活生生的例子在眼前,可作為以色列人的警惕。上帝告訴祂的百姓,埃及人的生活是充滿在虛假偶像的空虛中,那是空的生命,是不對的生活,所以要把以色列人領出去;而迦南人的生活是充滿罪惡的惡習,那是罪的生命,在嚴格審判後要滅絕的,所以把他們趕出去,換你們以色列人進來住。那麼,以色列人要怎樣做,才是對的生活,有意義的人生,上帝所喜悅的生命呢?上帝說,就是『要遵我的典章,守我的律例,按此而行,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所以你們要遵守我的律例、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我是耶和華。』所以,不是照埃及的空虛來度日,也不是照迦南人的來罪惡來行,是照耶和華的律法來活。
我們的上帝既是耶和華,祂就是從永遠到永遠的上帝,我們要長久活在祂眼前,就不僅僅是今天要活得對,而且要一直都活得對,才能活出上帝所喜悅祝福的人生。因此,屬上帝的人的每一天,要怎麼過,不是依據地面上人的所作所為來決定,而是要根據自有永有的上帝法則來決定。因為上帝已將祂的誡命、典章、律例都賜給我們了,這讓我們有一個遵循的標準和法則。從今以後我們不應該說自己不知道該怎麼做,因為誡命已經賜下來了,無論是律例,或是典章,都是在彰顯上帝自己,讓我們可以根據這些,就能活出上帝所喜悅的美好生命。當我們照著祂的典章律例來行,就能享受上帝所祝福的,喜樂又豐盛的人生。
◎回應上帝:
親愛的主!對不起!我們太容易人云亦云,舉香隨拜,以致陷入錯誤的生活模式,過著空虛無意義的生活。謝謝祢有豐盛的恩典慈愛,將祢的典章、律例、法則都賜給我們,讓我們有一個遵循的方向,效法的模式。求主幫助我,順服在聖靈的教導,過著祢所喜悅,蒙福的人生。
◎記錄你與上帝的對話:
主啊!祢今天向我說些什麼?這段經文要向我顯示----
親愛的孩子,我愛你!時代雖然不斷的在進步,在改變,但是日光之下本無新鮮事,細想現今所發生的一切事,又有那一樣是過去未曾有過的呢?你的心若要隨著時代時刻轉變,必定很難尋到不變的原則,但我的法則仍然是安定於天的真理,在我毫無轉動的影兒。你要從我身上得著我的祝福,你要享受真正豐盛富裕又喜樂滿足的美好人生,就要遵循我的法則,這一點是從古自今都不改變的。
發表於2012/10/02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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