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約聖經:
出埃及記二十章1-6節
[現代中文譯本]
十誡
20:1上帝作了以下的指示:
20:2 「我是上主─你的上帝;我曾經領你從被奴役之地埃及出來。
20:3 「我以外,不可敬拜別的神明。
20:4 「不可為自己造任何偶像;也不可仿造天上、地上,或地底下水中的任何形像。
20:5 不可向任何偶像跪拜,因為我是上主─你的上帝;我絕不容忍跟我對立的神明。恨惡我的人,我要懲罰他們,甚至到三、四代的子孫。
20:6 但愛我、遵守我命令的人,我要以慈愛待他們,甚至到千代子孫。
[和合本]
20:1 上帝吩咐這一切的話說:
20:2 「我是耶和華-你的上帝,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
20:3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20:4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甚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 百物。
20:5 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20:6 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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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SHALOM-平安
SHALOM原文的意思就是“和諧”,是指“關係上的和諧”
這個關係上的和諧有三種,就是:
人和上帝的關係和諧
人和別人的關係和諧
以及人和大自然的關係和諧
這三種關係都和諧,人才有真正的平安
若缺乏一樣,人就會失去平安
2
上帝的十條誡,其實就是人生的指南針
它要指引我們「人生的正確方向」
它要教導我們「如何活出生命尊貴的價值和意義」
它要幫助我們活出「豐盛富裕的美好人生」
上帝的十條誡,就是人生的使用說明書
通過十條誡,上帝向我們指出一條蒙福之路
就是上帝所要祝福的路
只有遵照上帝的軌道來走,才有真正的 SHALOM-平安
出埃及記卅四章廿八節:
『耶和華將這約的話,就是十條誡,寫在兩塊石版上。』
3
上帝的十條誡
1.不可敬拜別的神明
2.不可為自己造任何偶像
3.不可濫用我的名
4.要謹守安息日為聖日
5.要孝敬父母
6.不可殺人
7.不可姦淫
8.不可偷竊
9.不可作假證陷害人
10.不可貪圖別人的財產
出埃及記二十章2節
上帝要頒發十條誡時,這樣說:
『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曾將你們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
這是接受十條誡的先決條件:你是蒙恩的人
出埃及記十九章
以色列人應許要侍奉耶和華,要以耶和華為他們的上帝
所以,上帝才和他們立約
因此,這「十誡」是以色列人與上帝立約的約書
裡面寫著,他們必須遵守的道德責任和義務
4
上帝的十條誡
第一誡:『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上帝。』
這是整個十誡中,最重要的誡命
除了我以外--直譯是「在我面前」,有「與我為敵或競爭」的含意
這條誡命指出上帝與人的關係,是不容許任何其他東西介入
「我以外」這句話的意思
就是不能將其他的神明放在上帝的上面,或是用其他神明來敵對上帝
這是絕對被禁止的
『沒有人能夠伺候兩個主人。他要不是厭惡這個,喜愛那個,
就是重視這個,輕看那個。
你們不可能同時作上帝的僕人,又作錢財的奴隸。』
(馬太福音六章24節)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上帝。』
這條誡命教導我們什麼重要的生命功課呢?
就是:「信仰需要絕對的忠誠」
如果我們相信:耶和華上帝是我們生命中惟一的上帝
那麼,我們就應該表現出對祂絕對忠誠的信仰態度
5
以賽亞書二十六章3節:
『堅心依賴祢的,祢必保守他們十分平安,因為他依靠祢。』
雅各書一章8節:
『心懷二意的人,在他一切所行的路上,都沒有定見。』
德國神學家保羅‧田力克說:「信仰是生命終極的關懷。」
意思是:一個人生命中,「最關心」的是甚麼?
那件他所「最關心」的事物,就會變成他的信仰對象
求上帝幫助我們有智慧的心,專心依靠耶和華
單單敬拜祂、服事祂,凡事尊主為大
就必在各樣的考驗中,使災禍艱難變成恩典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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