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05章12-21節:基督赦罪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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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赦罪的恩典
羅馬書05章12-21節
莊嘉信牧師
2024/12/15 |
兄姊!大家平安!本週是待降節第三主日,點燃三根紫色蠟燭象徵「宣告」與「喜樂」。我們要宣告什麼呢?宣告上帝對人類的寶貴應許,已經實現了。這個應許就是藉著耶穌基督的降生,將人類從罪和死亡的綑綁中拯救贖回。兄姊!人被罪和死亡綑綁住,生命還有什麼喜樂?有什麼盼望呢?最近一件很熱的新聞,一再被人拿出來討論的,就是著名作家瓊瑤在84歲燒炭自殺。相信很多人無法理解,無法明白,這位瓊瑤女士已經擁有世間人所羨慕、所渴望、所追求的一切,名聲、地位、金錢、愛情,她樣樣都不缺,但為什麼竟然用這樣的方式來結束自己的生命呢?到底是什麼原因,讓她失去活下去的信心和勇氣呢?瓊瑤女士本身是無神主義者,一個無神主義者即使擁有全世界最豐盛的一切,心靈裡面所裝載的,仍然是不滿足的空虛和不安全感。一個沒有耶穌基督赦罪恩典的人,生命就是這麼空虛飄渺,即使擁有全世界仍然尋不著生命真正的價值和意義。
兄姐!罪帶來苦難和悲劇,在光鮮亮麗的外表下,仍然無法遮蓋罪所帶來的骯髒污穢。就算我們很努力、很認真、很辛苦地活著,當面臨無情死亡的結局,這一生所感受的,只是一場空的絕望。然而,在這待降的第三主日,我們可以大聲宣告:不用悲傷!不用絕望!上帝所應許的彌賽亞已經來臨了!祂要將我們從罪和死亡的綑綁中贖回拯救,讓生命重新得到自由,讓我們有突破死亡,邁向永生國度的信心和盼望。兄姊!這個重要的宣告,要點燃世人心中火熱的盼望,使因信稱義的人藉著主耶穌的降生,看見苦難的寒冬已經過去,盼望的春天必然來臨。相信救恩的來臨,使我們能含淚高歌讚美上帝。
兄姐!被擄得釋放的象徵,在舊約中,藉著猶太人的經歷表達得很清楚。猶太人因拜偶像大大得罪上帝,他們被擄到巴比倫去,成為沒有根的亡國奴,之後得釋放重返故土。在亡國的苦難中,他們含淚在上帝面前表達深深的懺悔,懇求赦免,在上帝的憐憫看顧下,整個民族歷經苦難後的喜樂。在這待降的季節,我們也要享受因上帝救恩和應許實現而有的喜樂。願我們能常常靠主喜樂,這種喜樂並不是無憂無慮,事事順利的快樂;而是在苦難中堅定不移、不能被搶奪的喜樂,更是超越苦難的喜樂,因為主耶穌已經打敗罪和死亡,祂已經從死裡復活,為我們開出一條永生之路,也將永遠的平安賞賜給我們,因此,我們能夠擁有超越生死和環境的喜樂,這就是以基督為至寶的喜樂。
今天這段經文很難講解,牧師希望用最淺顯的方式,讓兄姊能夠明白,什麼是『基督赦罪的恩典』。願聖靈此時在我們身上動工,讓牧師能將這段經文說得清楚,兄姊也能聽得明白,好讓我們從基督赦罪的恩典中,脫去殘累我們的羞愧失敗,勇敢向著上帝所要賜給我們的榮耀尊貴前進,得著真正的喜樂、滿足和平安。
羅馬書五章12節說:『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保羅從12節開始論述,人類的始祖,第一個亞當因順從自己肉體的私慾,以致將罪帶進,成為全人類的禍害;而第二個亞當,就是耶穌基督,因順服上帝的旨意,甚至甘願放棄自己的生命,就在十字架上消滅罪和死亡的權勢,為全人類帶來新的生命。
『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這『一人』所指的就是人類的始祖亞當和夏娃,因為貪婪和驕傲,違背上帝的禁令。罪的產生一個很重要的因素,就是人不信任上帝,不信任就不會敬畏;不信任就有很多心機算計,不信任就生出貪婪和驕傲,讓人心中的愛消失,只剩下利益的考量,從此罪就生出罪。最近有則社會新聞,一名婦人和女兒因誤信網路臉書詐騙投資廣告,遭到詐騙1200萬元,去警局報案反遭挖苦:這麼笨,怎不去死?身心崩潰之下真的走上絕路。兄姊!詐騙是罪,因貪心而被騙的也是罪,身為人民保母的警察缺乏同理心,隨口嘲諷也是罪,一連串的罪導致悲劇產生。
兄姐!聖經說:『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台灣俗語說:『鼻孔俯落無好人。』罪是死的毒鉤,死又是罪的工價,罪與死是連結在一起的,所以全人類都伏在罪與死的權勢之下。想要解決罪與死的問題,不能單從外面的行為尋求解決方法,必須從裏面的生命著手。感謝上帝!差派耶穌基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求聖靈幫助我們,藉著主耶穌脫去罪的綑綁,不再受罪控制;懂得敬畏上帝、尊重他人,成為真正自由的人。
保羅繼續說:『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然而從亞當到摩西,死就作了王,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也在他的權下。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豫像。』(羅五13-14)有個人走進超商『全家』,拿起食物就吃。店員阻止說:『你要先結帳才能吃!』那人說:「電視廣告不是說:『全家就是我家嗎?』我在我家吃東西為什麼要付錢?」兄姐!在以前凡物共用的社會,你可以不用告知就拿我的東西隨意用,你的東西我也可以想吃就吃,都是很自然的事。但,當律法明確規定:不經主人同意拿走他人物品的,就是偷竊罪;這樣,隨便拿走別人物品就是犯罪,要受懲罰的。在台灣騎機車沒戴安全帽被抓到要罰錢,在國外很多地方騎機車沒戴安全帽沒關係,因為他們沒有騎機車『強制戴安全帽』這條律法,但因沒戴安全帽發生車禍,甚至死亡的機率卻高出很多。所以律法的制定是為了要保護人生命的安全,減少因車禍產生。上帝制定律法讓人遵守也是一樣,是要幫助我們走在蒙恩得福的道路上,就像交通規則,遵守就能平安到家,酒駕或橫衝直撞只會給自己和別人帶來災難。然而,即使有律法,人還是會存著僥倖的心,覺得自己不會那麼倒楣被抓到。這就是犯罪和被詐騙心理學,大家都認為自己很聰明,別人是傻瓜。求上帝賜給我們有顆謙卑的心,知足常樂的靈,就不容易陷入罪的網羅中,成為被宰殺的對象。
羅馬書五章15-16節又說:『只是過犯不如恩賜,若因一人的過犯,眾人都死了,何況上帝的恩典,與那因耶穌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賞賜,豈不更加倍地臨到眾人嗎?因一人犯罪就定罪,也不如恩賜,原來審判是由一人而定罪,恩賜乃是由許多過犯而稱義。』這2節經文最重要的意思是說明:上帝的恩典,遠超過我們的過犯。兄姐!撒但很狡詐的地方就是引誘我們犯罪,然後讓衝突爆發更大的衝突。上個禮拜有則:搭高鐵搶自由座的潑水之亂。一名母親與丈夫和兩名孩子北上參加演唱會,在高鐵上想與孩子坐同排,便與另一名乘客協調好更換座位;不料在交換過程中,另一名女子搶先坐下,雙方溝通之後,那個女子很不高興地離開座位。過不久,那名女子突然走上前往男童頭上倒水,男童嚇得情緒失控亂罵,他媽媽就打開自己的礦泉水也將水澆在對方頭上:場面一度失控,彼此責怪。後來雙方都有彼此道歉,但是原本想去聽演唱會的美好心情想必都被破壞了。兄姊!在你的生活中是否碰過類似這種失控狀況?讓一點小事件破壞整天的好心情。牧師在看這則新聞時,感受到這幾個當事人都很任性地將自己憤怒的情緒宣洩出來,結果就是衝突爆發出更大的衝突。如果能換個角度想,多一點同理心,也許就不用花時間再去處理後面衝突引發出來的爭議。但這就是人性的弱點,罪讓人只站在自己的立場,這種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結果,就是傷敵一千,自損八百,彼此都受傷害。
兄姐!人的本性就是不夠善良,但是上帝卻對我們有充分的憐憫慈愛。若有人不是故意犯錯,或知道自己錯誤願意真心悔改的,這種知錯能改的心態是上帝所喜悅的,祂必定包容赦免,因祂是有豐盛憐憫慈愛的上帝。在這段經文中說道,人既然因著亞當一人的過犯,叫『眾人』都受禍害,走向滅亡;上帝要挽回人走向滅亡的唯一方法,就是通過耶穌基督在十字架替人贖罪,解決罪的問題,讓恩典重新臨到眾人身上。原本上帝可以不這樣做,誰做錯,誰就該受應有的審判和嚴厲的懲罰。但是,上帝知道我們的軟弱,知道我們承受不起這樣嚴厲的刑罰,也知道我們根本無能力來解決罪的問題,於是祂特別為我們開出一條脫罪的活路。當人認識到罪的可怕結局,當人想要脫離罪的挾制,當人想要重新獲得新生命,就可以來到十字架求恩典求憐憫。當人謙卑悔改,上帝就願意因著耶穌基督讓人得著這豐盛的白白恩典。這不是我們該得,乃是上帝的白白恩典。求上帝幫助我們知道自己的軟弱不足,願意來到耶穌基督面前,求得這份赦罪恩典,使我們能脫去罪帶來的挾制綑綁,活出真正有盼望、有喜樂的新生命。
這就是保羅所說:『若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何況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嗎?』(羅五17)兄姊!死亡是挾制人最大的權柄――沒有一個人能勝過死亡或逃脫死亡;但如今因著耶穌基督的緣故,生命已經勝過了死亡,我們只要活在這新生命中,就能有『吞滅死亡』的經歷。懇求聖靈幫助我們!這顆被罪麻痺的心要再度跳動起來,正如以賽亞書五十五章6-7節所說:『當趁耶和華可尋找的時候尋找祂,相近的時候求告祂。惡人當離棄自己的道路;不義的人當除掉自己的意念。歸向耶和華,耶和華就必憐恤他;當歸向我們的上帝,因為上帝必廣行赦免。』今日上帝恩典的門仍然大大敞開著,耶穌慈愛聲音不斷呼喚著:來親近我!來領受恩典!請問,我們還要繼續享受罪中之樂嗎?主耶穌已經在十字架上完成使命,將我們從罪中拯救出來:祂不但是我們的救主,祂也是我們的君王,管理我們的心,我們的生活。凡被祂拯救的,都該尊祂為王。求上帝幫助我們,願意讓聖靈來更新我們裏面的生命,走在祂所要祝福的道路上。
感謝上帝!保羅告訴我們說:『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羅五18-19)確實!身為亞當的後裔,我們在亞當裏接受一切屬於亞當的墮落、犯罪生命;照樣,在耶穌基督裏,我們成為上帝兒女,接受一切屬於基督的新生命。這兩條路,請問,你要選擇那一條呢?求上帝幫助我們!做個智慧人,靠著耶穌基督的恩典,我們要選擇順服上帝,活出義的生命和性情。
最後,保羅的結論是:『律法本是外添的,叫過犯顯多;只是罪在哪裏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樣,恩典也藉著義作王,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羅五20-21)『律法本是外添的,叫過犯顯多』,這是說明律法與罪的關係。因為頒賜律法並非上帝的原意,只是因為人有罪卻不知罪,上帝就引進了律法,這律法的功用是將罪顯明出來,使人從而認識自己的敗壞和無能,因此轉向基督的救恩。就像我們在高速公路開車,要南下?還是北上?標誌要顯明,若開錯了,就要趕緊回頭,免得一直錯下去。上帝的律法也是這樣,要引導人走正確的路,要使人知道錯誤趕緊回轉。如果我們愈看見罪的可怕,就愈知道要依靠恩典。兄姐!罪的權勢雖然厲害,但它在恩典的面前,只是襯托出上帝的恩典奇妙、豐富、偉大。
兄姐!罪只能在死亡的範疇中掌權,罪沒有辦法在恩典的範疇中掌權。感謝上帝!我們若願意將生命的主權,交給為愛降生、為我們釘十字架的主耶穌,就能在耶穌基督裏擁有上帝白白賞賜的豐盛恩典,不但罪得完全赦免,上帝還稱我們為義。
求上帝幫助我們!在這待降的季節,我們要向世人宣告這喜樂的大好信息,就是在耶穌裡有赦罪的恩典,這恩典要使懼怕死亡的人有安全感,使飢餓的得飽足,靈裡貧窮的成富裕,被羞愧失敗折磨的,重得榮耀尊貴。願上帝的平安喜樂,充充滿滿臨到每一個等候救主降生的人身上。
發表於2024/12/14 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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