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徒看見,就很不喜悅,說:『何用這樣的枉費呢?」
馬太福音第廿六章8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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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潔美 牧師
『枉費』,有浪費的意思。枉費或值得的標準在那裡呢?在於是否有真愛。當我們真心愛一個人的時候,世上再珍貴的東西都會捨得花在對方身上;若沒有了愛,一點點給予也覺得不值得。耶穌因著愛,願意爲我們捨去最寶貴的生命,為什麼我們會捨不得一瓶香膏呢?
一個真實愛主的人,常會有一些舉動,在別人眼中看來,好像是一種『枉費』,覺得為什麼不花在自己身上呢?或認為自己用都不夠了,何需如此浪費呢?你在意別人的眼光,因而不敢表達出對主的愛嗎?要記得,我們不是要討人的喜歡,乃是要討主的喜歡。人若對主的愛認識不夠,就會以為奉獻給主的,乃是一種「枉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