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
馬太福音第十八章15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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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潔美 牧師
「你的弟兄」,表示同是信主的人。「得罪你」,有的古卷作『犯了罪』。「你便得了你的弟兄」,意即將弟兄從罪裏挽回過來。
舌與齒再密合,也會不小心相咬;人與人之間相處,也有磨擦出狀況之時,教會是社會的縮影,如何建立好的關係,與他人和睦相處,是必修的功課。被人得罪事小,但得罪你的弟兄不知他的錯處,以致品格有瑕,這對他將來的影響事大。為著讓他不繼續陷在錯誤當中,就必須讓他知錯改過,才能『得』回弟兄,所以須要指出他的錯來。指出錯誤不是責備,不是控告,而是盼望使人歸正。
然而,要指出他人過錯,並讓他願意改過,其實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須懇求上帝賜下相當的智慧和愛心。
這要指正人的,首先要在上帝面前為自己和為對方迫切禱告,求上帝賜予智慧,並要有良好的情緒管理;
其次要『當面』指出錯誤,而不要『背後』訴說錯誤。凡不敢對人當面說的話,就不要在他背後說。
第三要設身處地,替對方著想,多一點耐心和體貼的心,去了解對方說這話或做這事,背後的動機和意義。
第四,我們是要解決事情,不是要擴大事情的,所以應該要有溫柔委婉的說話和態度。信徒作『對』的事,也要有『對』的態度和作法;態度和作法若是錯了,即使是作『對』的事,也無法收到『對』的果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