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你們的眼睛是有福的,因為看見了;你們的耳朵也是有福的,因為聽見了。』
馬太福音十三章16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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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潔美 牧師
一個能夠被主耶穌稱為是「有福的人」,並不是因為他比別人優秀,或擁有更多屬世物質的東西,而是因為在靈裏得到真實的飽足,擁有屬天的福分,就有滿足的喜樂和平安。
箴言二十章12節說:『能聽的耳,能看的眼,都是耶和華所造的。』只有謙卑仰望上帝憐憫的人,才會渴慕屬神的事,這樣的人是向創造主敞開心門的人,所以,他們的眼睛和耳朵就要聽見並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