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單獨會主----約翰福音
2011/7/27林潔美
◎經文:約翰福音第八章1-11節
〈慢慢朗讀,同時求問上帝:『主啊!今天祢要向我說些什麼?這經文要向我顯示……』〉
◎讀經與默想:
關於上帝:
祂是誰?祂是審判的上帝。
祂是怎樣的?祂是有恩典的上帝,願意在審判中開出一條活路,赦免人罪的上帝。
祂作了什麼?祂赦免行淫的婦人,也赦免那些審判人、自以為義的人。
關於我:
我是誰?我是蒙主赦免的人。
上帝如何看我?祂看我因新耶穌悔改認罪而稱我為義。
關於信徒生活:
S罪惡:應悔改或避免的罪---自以為義,批評論斷別人卻不反省自己。
P應許:應領受的應許—我也不定你的罪。
A態度:應持守的態度—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C命令:應遵行的命令—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E榜樣:主耶穌不定罪,且樂意赦免人的罪。
這些對我現在的生活有何指示?
從這段經文看到,人的虛偽自私殘忍,甚至可以假藉律法行上帝公義之名來害人。『行姦淫』是兩個人的事,要抓應該將男女兩人都抓來處罰,但這些最清楚律法的文士和法利賽人卻只抓女的來,放過男的,分明是用兩種法碼在稱斤量,本身就已經不公平了。我是否也是這樣?用兩種法碼兩種標準在作事,對於喜歡的人事物就輕易放過,對於厭惡的、不喜歡的就緊緊咬住?這婦人犯罪當場被抓到,內心已經羞愧到極點了,每天讀聖經的文士和法利賽人竟然利用別人的不幸和錯誤作餌要來陷害耶穌,一點同情憐憫的心都沒有,真是可惡到極。
我是否抓到別人的錯誤就沾沾自喜,以為逮到可以修理人的機會了?我是否不關心別人的不幸,只想利用那聳動的體裁來做大作文章,沽名釣譽嗎?文士和法利賽人想要定人的罪,耶穌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耶穌把他們的眼光從別人轉到自己身上;你既不是法官,別人有罪沒罪與你有何關係?先反省自己的罪吧!
憐憫原是向審判誇勝,我們憐憫人,上帝就憐憫我們;我們不憐憫人,上帝就不憐憫我們。沒有人能定人的罪,只有耶穌,但耶穌也不定我們的罪,祂給我們第二次的機會,告訴我們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為什麼祂能如此說呢?因祂在十架上已經付出贖價了。
◎回應上帝:
親愛的主!對不起,我們犯罪,祢被定罪。當我們控制不住自己的私慾、情慾就犯罪了。而人的心真是何等的險惡,壞到極點,我們會利用別人犯的錯誤來陷害人,來彰顯自己是義的。
主啊!請赦免我。謝謝祢有豐盛的恩典和慈愛,總是給我悔改的機會,讓我可以重新立志,靠著祢的恩典做新的人。
◎記錄你與上帝的對話:
主啊!祢今天向我說些什麼?這段經文要向我顯示----
親愛的孩子,看別人,很容易,看自己,很難。你看到你自己了嗎?從鏡子只能看見自己的外型,從歷史和他人的傳記,可以看見自己的品格,但你要從我來看自己的心。將你的心調整向我,用我聖靈的活水來洗滌心的污穢,讓你的生命活出光彩亮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