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29士師記第十九章1-30節
每日單獨會主……士師記
2013/4/29
◎經文:士師記第十九章1-30節
◎讀經與默想:
關於上帝:
祂是誰?祂是公義的上帝。
祂是怎樣的?祂是審判的上帝。
祂作了什麼?祂必審判罪惡。
關於我:
我是誰?我是偏離上帝法度的人。
上帝如何看我?祂看我需要回轉歸向祂。
關於信徒生活:
S罪惡:任性而為,隨心所欲。
P應許:。
A態度:行在上帝的心意中。
C命令:遵行上帝的道,不偏左不偏右。
E榜樣:《警誡》基比亞人的惡習,利未人的凶狠。
這些對我現在的生活有何指示?
八里媽媽嘴的雙屍命案已破,兇嫌因被下藥性侵,之後就以金錢交易互相取利,接著就為財謀命。每一樁悲劇都是一步錯,步步錯,錯到無法挽回,就必須付出寶貴的生命為代價。十七章和十八章所記述的,是以色列人的宗教信仰和生活已經敗壞到無可救藥的地步。信仰的敗落必然導致社會風氣的墮落,接著我們看見以色列人的道德生活是如何的邪惡腐敗,又因著基比亞人的暴行,引起以色列與便雅憫支派之間的內戰。
米迦的私人神堂因著一個利未人在那裏為祭司,被誤以為是耶和華的正統信仰,結果使整個但支派陷入混合宗教的偶像崇拜。本章引起以色列內戰的,也是一個利未人。利未人是上帝所揀選,在會幕裏事奉的人,他們對律法應該是最熟悉的,如果連他們的信仰和道德生活都一塌糊塗了,那麼其他支派就更不用說了。『當以色列中沒有王的時候,有住以法蓮山地那邊的一個利未人,娶了一個猶大伯利恆的女子為妾。妾行淫離開丈夫,回猶大伯利恆,到了父家,在那裏住了四個月。她丈夫起來,帶著一個僕人、兩匹驢去見她,用好話勸她回來。女子就引丈夫進入父家。她父見了那人,便歡歡喜喜地迎接。』〈1-3〉利未人原本應該過聖潔的婚姻生活,但他卻娶了妾,三人的婚姻生活中,必定有許多難處。這裏說:『妾行淫離開丈夫。』有古抄本作『妾和丈夫不悅而離去。』意思是女子和丈夫發生口角,不愉快而離開,或許這樣的意思比較合理,因以色列的婦人若是行淫必被用石頭打死,那有那麼大的架子,回娘家後,再讓丈夫去接她回來的。
這利未人接了妾在回家途中,因天晚而借宿在便雅憫支派所分得的產業基比亞城,不料城中的匪徒想要性侵那利未人。這城受到迦南惡習的影響,男色之風氾濫,好像所多瑪城。在這危險關頭,那個丈夫並沒有保護自己的女人,反而為了保命,將他的妾拉出去交給他們,讓他的妾遭受凌辱。由此可見人性的懦弱,以及當時婦女地位的卑賤:『那些人卻不聽從他的話。那人就把他的妾拉出去交給他們,他們便與她交合,終夜凌辱她,直到天色快亮才放她去。天快亮的時候,婦人回到她主人住宿的房門前,就仆倒在地,直到天亮。早晨,她的主人起來開了房門,出去要行路,不料那婦人仆倒在房門前,兩手搭在門檻上,就對婦人說:「起來,我們走吧!」婦人卻不回答。那人便將她馱在驢上,起身回本處去了。到了家裏,用刀將妾的尸身切成十二塊,使人拿著傳送以色列的四境。凡看見的人都說:「從以色列人出埃及地,直到今日,這樣的事沒有行過,也沒有見過。現在應當思想,大家商議當怎樣辦理。」』〈25-30〉在遭受暴行時,沒有人憐憫那可憐的女人,也無人聽她呼救的聲音,女人就被糟塌而死。然而,基比亞城的匪徒固然很是殘忍,但她的丈夫那利未人的行徑更可惡。對於為他做了那麼大犧牲的妾毫無憐惜,居然狠得下心,將那可憐的女人的尸身切成十二塊,使人拿著傳送以色列的四境,藉此激起同仇敵愾之憤。
在遭遇危難時,最基本的夫妻情分,丈夫應捨身保護自己的妾,但那利未人並沒有那樣做,反而為了保自己而把妾推出去任人蹂躪。當那婦人被蹂躪而死,她丈夫也沒有好好安葬她,反而再次糟蹋她的尸身,把她切成十二塊,利用婦人的死作為自己報仇的工具,這才是真正慘絕人寰的事。一個深懂上帝律法的利未人居然做得出這種事,可見上帝頒給以色列人的律法,早已經不存在他們的心裏了。
◎回應上帝:
親愛的主!對不起!在那無法無天的世代,我們忘記祢的律法,不但沒有遵守,即使遇到事情也不知道要回到祢面前尋求解答,只知照著自己的心意去做,以至讓更多的悲劇來產生。求主赦免悖逆的罪,幫助我心靈更新而變化,日日與主同行。
◎記錄你與上帝的對話:
主啊!祢今天向我說些什麼?這段經文要向我顯示----
親愛的孩子,我愛你!行在我的道路中,我必使你凡事亨通順利,但那任憑己意的,我必將公義的審判行在他身上。
發表於2013/04/23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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