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0民數記第六章1-27節
每日單獨會主……民數記
2012/11/10
◎經文:民數記第六章1-27節
◎讀經與默想:
關於上帝:
祂是誰?祂是恩典的上帝。
祂是怎樣的?祂是樂意祝福的上帝。
祂作了什麼?祂藉著拿細耳人,將更深更廣的祝福賜下。
關於我:
我是誰?我是渴慕上帝,愛上帝的人。
上帝如何看我?祂喜悅我,歡喜更深的祝福我。
關於信徒生活:
S罪惡:貪戀世俗。
P應許:祂要更深更廣的祝福。
A態度:存敬畏的心。
C命令:要脫離世俗,分別為聖,歸屬上帝。
E榜樣:拿細耳人的甘心奉獻。
這些對我現在的生活有何指示?
我的心渴慕上帝嗎?我因越認識祂,心就越是渴慕,願意單單屬於祂,根據祂的原則來生活嗎?這章中講到拿細耳人的條例。拿細耳人是更深一層分別為聖,完全歸屬上帝的人。上帝揀選人,最終目的就是要我們像祂,不只外在表現像祂,連裏面的性情也要像祂,這拿細耳人的條例就是將上帝聖潔的形象特別彰顯出。要奉獻作拿細耳人,沒有男女之分,只要願意脫離世俗,更徹底的將自己分別爲聖,脫離屬地的一切原則和感情,活出屬天生活的人,都可以成為拿細耳人。作拿細耳人,不是出於勉強,而是甘心奉獻,因爲認識到上帝的恩典,愛慕賜恩的主,就甘心把自己獻上。作拿細耳人的日子也沒有一定的規限,端視許願者的意願,幾個月,幾年,或終身作拿細耳人,都可以。然而,當我們對恩典的認識越深,就越甘心浸潤在上帝的愛中。
拿細耳人因著愛上帝的緣故,就輕看屬地最美之物,別人眼中的極品,最大的樂趣和享受,比如酒和與酒有關之物,他都不喝。因那唯一能讓他心喜樂,靈快樂的,就只有上帝自己。正如保羅的見證,他視基督耶穌爲至寶,甘心爲基督丟棄萬事,爲要得著基督。離俗歸耶和華的拿細耳人,不再爲自己而活,是爲著上帝的榮耀而活。首先,他不可用剃頭刀剃頭,要由發綹長長了,他要聖潔,直到離俗歸耶和華的日子滿了。不剃頭,任由頭髮長長,對男人來說,就是接受羞辱。拿細耳人的長髮表明了他甘心爲著主的緣故忍受羞辱,同時也說明人在上帝面前本來就是蒙羞的。人的天性都是要求榮耀,那肯受羞辱?我們總喜歡在人面前維持自尊,但是愛慕主的人只求主的榮耀,只要主得著榮耀,自己受羞辱也算不得甚麽,因爲我們本來就該是蒙羞的。
其次,要和死亡有絕對的分別,在他離俗歸耶和華的一切日子,不可挨近死屍。 『一切的日子』,是指每一個時刻,甚至是『他的父母,或是弟兄、姊妹,死了的時候,他不可因他們使自己不潔淨,因爲那離俗歸上帝的憑據是在他頭上。』 拿細耳人就像大祭司一樣,不能因親情而使自己沾染不潔,因他們現在不是自己的人,而是屬於上帝的。我們很注意屬地的感情,但上帝要叫人建立屬天的感情,祂要我們重視屬天的感情甚過屬地的感情。如果不慎沾染死亡,就是得罪了上帝,必須獻祭贖罪,重新尋求上帝的悅納。拿細耳人的生活原則,不是根據人自己的習慣或喜好來生活,而是根據上帝的原則,他們是順服上帝的權柄過日的人。
除了發願終身作拿細耳人以外,其他的作拿細耳人的都有一定的期限,這期限是根據他們所許的願。『滿了離俗的日子』,他們要按著上帝的定規,到會幕門口獻祭,獻祭時是五個祭一起獻上,(贖罪祭與贖愆祭是同—條例的祭)這樣的獻祭,表明上帝的榮美在他們身上彰顯出來了,祂們是上帝所喜悅的人。在獻平安祭的時候,拿細耳人要在會幕門口剃頭,『把離俗頭上的發,放在平安祭的火上。』(18)不剃頭,讓頭髮長長是羞辱自己,如今把羞辱除去了,且在平安祭上把它燒了,這不只是除掉羞辱,也是在恩典中恢復榮美。拿細耳人日子滿足的獻祭,表明墮落的人恢復榮美的過程,人從悖逆轉到順服,取用基督為他所做的,就進到榮美裏去。
當我們成為上帝所喜悅的拿細耳人之後,就可以領受上帝豐盛的祝福。『你們爲以色列人祝福說,願耶和華賜福給你,保護你。願耶和華使祂的臉光照你賜恩給你。願耶和華向你仰臉,賜你平安。他們要如此奉我的名,爲以色列人祝福。我也要賜福給他們。』(23-27)這些祝福就是上帝對人的心意,因著拿細耳人的奉獻,就把我們引到上帝更深更寬廣的祝福中。
◎回應上帝:
親愛的主!對不起!我們受造原本應該是歸屬於祢的,但我們卻沉迷於自己的私慾和物慾之中,享受罪中之樂而不自覺。求主赦免!幫助我們脫離世俗,立志像拿細耳人一樣,過著分別為聖的生活,好讓自己活出聖節,也能彰顯出祢的榮美。主啊!感謝祢!當我們願意這樣生活時,祢就得滿足了,祢也將更大的祝福賜下了。謝謝主!讓我們能夠領受這樣屬天的祝福。
◎記錄你與上帝的對話:
主啊!祢今天向我說些什麼?這段經文要向我顯示----
親愛的孩子,我愛你!我樂意將我豐盛的祝福大大地祝福你,但是你務必要先走進我的豐盛裏。因你先接受了祝福,成爲祝福,才能祝福人。你是我賜福的管道,通過你,許多人要領受祝福。所以,親愛的孩子,務必要潔淨自己,務必要分別為聖,唯有那聖潔的人,方能奉我的名祝福。當你奉我的名,就是與我聯合,那使用我的名字的人,在地上就是代表了我。
發表於2012/10/31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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