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2利未記第二十一章1-6節

每日單獨會主……利未記
2012/10/12

◎經文:利未記第二十一章1-6節

◎讀經與默想:
關於上帝:
祂是誰?
祂是聖的上帝。
祂是怎樣的?祂是完全至聖的上帝。
祂作了什麼?祂也要我們和祂一樣,擁有聖潔的生命,過著聖潔的生活。

關於我:
我是誰?我是謹醒保守自己的人。
上帝如何看我?祂看我是蒙愛的兒女。

關於信徒生活:
S罪惡:屬靈的死亡、跟隨世俗風氣而走。
P應許:。
A態度:保守聖潔。
C命令:不可隨俗沾染自己。
E榜樣:。

這些對我現在的生活有何指示?
從第十八章到二十章,是上帝子民日常生活的普遍原則,那是給居在以色列地的全體百姓當遵行的社會法則,沒有一個人可以例外,只要是生活在以色列這塊應許之地上,即使你是寄居的外邦人,也要按照上帝的規則來行。這樣,就讓這塊地,這些百姓,成為全地萬民的榜樣,他們因順服而領受上帝豐盛的祝福,並在彰顯聖潔上帝榮美形象中,活出人的尊貴榮耀。

上帝的原則是:『多給誰,就向誰多要。』到了第二十一章,我們看到上帝的要求再提高了,這是針對祂特別揀選的一批人,就是亞倫的家族。上帝對亞倫家族的要求,比對一般人的要求高多了,因為在他們身上所要表明的,不僅是上帝的性情,更是上帝自己。在祭司裏又分成一般祭司和大祭司。對一般祭司的要求稍微寬鬆一點,對大祭司的要求就非常的絕對。因他們是預表耶穌基督的人,尤其是大祭司,是完全預表基督的人,因此要求就很高了。祭司〈牧師〉家族是上帝特別揀選,特別祝福的,上帝期待我們在生命中更多的彰顯出祂聖潔的形像,因我們代表祂自己。雖然有時會覺得自己好像生活在透明玻璃缸中的金魚,都給人看光光,一點隱私權都沒有。然而,感謝上帝,因帶著這份神聖職分,就不敢過分放縱自己的私慾,學習隨時節制自己,催逼自己,向著鎖定的目標,成聖的道路來邁進。求主幫助,在屬靈生命不斷要成長,好成為榜樣,吸引人來親近主。
 
因祭司是百姓中的領袖,是有影響力的領導者,他們的一言一行,不是代表他們自己,而是代表上帝,因此要特別的謹慎,免得失去上帝的見證。那麼,在祭司的生命中,有什麼需要特別對付的呢?

第一,不要讓死亡玷汙自己
意思是要保持活潑的生命力,因祭司是要將上帝的生命帶給人的。上帝說:『祭司不可為民中的死人沾染自己。」這句在《現代中文聖經》翻譯為:『他也不可因參加姻親的喪禮污辱了自己。』會去參加喪禮,必定和死者,或死者的家庭有密切親近關係,在人情上難免不捨,然而上帝不要祭司在情感上過分憂傷,以致讓悲傷情緒影響了服事的工作。其實,死亡在上帝眼中是最污穢的,因為人的死亡乃是罪的緣故,所以死亡是讓上帝最不喜悅的事,祂巴不得我們都能聖潔地活在祂面前。

在舊約,上帝要求祭司不能為民中的死人沾染自己,那麼活在新約中的我們,都是祭司的身分,是否也要這樣遵守呢?首先,我們要知道的是,舊約律法上的一切都是上帝兒子的預表,在救贖大工尚未完成之前,人是活在律法的約束、保護和要求之中。但在新約中,因耶穌基督已經成就了一切,祂所帶出的復活大能已經吞滅死亡了。我們無需再受字句限制,但是字句裏的精意,就是脫離死亡的事,仍是對我們的要求。在律法底下,人所能看見的是肉身的死亡,在新約裏,上帝要我們留意的是屬靈的死亡。凡是犯罪不肯悔改,就是帶進屬靈的死亡;凡是體貼肉體,也會帶進屬靈的死亡。所謂『屬靈的死亡』,就是對屬靈的事失去興趣,呈現靈裡死亡的光景。
 
第二,上帝說:「祭司既在民中為首,就不可從俗沾汙自己。」
甚麼叫做「為首」呢?就是榜樣、領導者。祭司就是領袖,是有影響力的人,他們的身上要帶著上帝榮耀的見證,就是能把人帶領到上帝面前的美好見證。因此,他們自己要先活在上帝的光明中,如果不這樣,怎麼能把人帶進來呢?我們是光,是鹽,是上帝擺在這個世界作見證的,為要讓人通過我們看見上帝,所以我們不要沾染自己,免得羞辱上帝的名。怎樣算是沾汙自己呢?上帝說,「不要從俗」,意思就是不要效法這世界,不要跟隨、效法這世界的風俗習慣,因這世界有很多的習俗,是把敬拜偶像的東西摻雜在裏面。 上帝要求服事祂的人,要有敏銳的心,作絕對的分別。即使是獻給耶和華的,也不可隨便,免得褻瀆上帝的名。
 
 ◎回應上帝:
親愛的主!對不起!當我們沒有節制自己的情緒和情感,也會帶進靈裡的死亡;當我們沒有分別為聖的心,很容易隨從世俗,甚至被利用了也不知道。求主幫助我們,有敏銳的靈,分別的心,好將自己分別出來歸祢為聖。願我們成為祢在是堅的榮耀見證,好讓人看見我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祢。

◎記錄你與上帝的對話:
主啊!祢今天向我說些什麼?這段經文要向我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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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孩子,我愛你!我揀選你成為民中領袖,讓你的說話行事有影響力,這是我的提升,也是我的祝福。你有影響力,不是要為自己謀福利,乃是要成為我的見證,帶領百姓,同來領受你所得到的豐盛祝福。因此,你活著,就不再是自己,乃是要為我而活。因此,你要保守你的心性,謹慎你的腳步,因你的一言一行,不再代表你自己,乃是在萬民中代表我。

發表於2012/10/02 14:25 (4217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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