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無論在那裏,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裏就有我在他們中間。」
馬太福音第十八章20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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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潔美 牧師
「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這裏的『兩三個人』是指教會中極少數信徒;『奉我的名聚會』原文是『被聚集在我的名裏』,意即這個聚會不是要滿足自己的意念,在那裡談八卦、聊是非;乃是被聖靈感動,為了尋求主的心意而聚集在一起的。「那裏就有我在他們中間」,這裏是強調主的『同在』,有主的同在就有平安、喜樂、滿足和能力。
屬靈生命的建造,在個人密室裡,也在信徒團體裡。人不能脫離團體而生活,教會小組的聚會,兩三個人奉主的名聚集,更有力量。兩三個人奉主的名聚會,分享生活見證及從上帝來的感動,在同心合意的禱告中更能明白上帝的心意,也相互支持鼓勵造就,就有主的同在,享受到團契的馨香之氣,更能引人到主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