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8路得記第四章1-23節
每日單獨會主……路得記
2013/5/8
◎經文:路得記第四章1-23節
◎讀經與默想:
關於上帝:
祂是誰?祂是慈愛的上帝。
祂是怎樣的?祂是憐憫的上帝。
祂作了什麼?祂以恩典慈愛對待我們。
關於我:
我是誰?我是依靠上帝的人。
上帝如何看我?祂喜悅我。
關於信徒生活:
S罪惡:無憐憫之心。
P應許:投靠耶和華的必得祂的賞賜。
A態度:謙卑敬畏上帝。
C命令:遵照律法的命令而行。
E榜樣:波阿斯敬畏上帝之心。
這些對我現在的生活有何指示?
上帝是萬福源頭,人離開這源頭,其結局就是虛空、愁苦、死亡。以利米勒正是如此,在饑荒時期,沒有以上帝為王,依靠自己的聰明,結果為全家帶來更大的苦難,一家四口出去,單剩下拿娥米回來。拿俄米在苦難中以為上帝苦待她,其實是自己離開萬福源頭。然而當她回轉到上帝面前,就經歷到上帝的慈愛和豐盛的祝福。
上帝給拿娥米第一個恩典就是摩押媳婦路得,竟然願意離鄉背井放棄所有,跟隨著孤苦無依的婆婆回來,陪伴她、奉養她。在苦難中的人,心被困住,卻又最需要人長時間的安慰陪伴。路得原本可以像她嫂子一樣,在故鄉尋找自己的第二春,但她卻為了愛拿娥米而放棄自己的幸福,若不是上帝的愛與恩典,那個年輕女子願意照顧又窮又苦的老寡婦呢?
第二個恩典是波阿斯的善待,在收割大麥之時,上帝藉著波阿斯豐豐足足的供應她們的需要。最終又透過波阿斯盡至近親屬的本份,來恩待死人(以利米勒、瑪倫、基連)與活人(拿俄米)。若不是上帝的愛與恩典,在那個各自為王的亂世,誰願意遵照上帝律法來盡這近親的義務呢?
很多人會在苦難中,變得苦毒,痛恨別人的幸福,希望別人和他一樣受苦。但拿娥米並不這樣,她不因自己的苦而變得苦毒,心懷恨意來苦待兒媳,反倒一心為路得著想,要為她尋得良緣。生命中的災禍艱難是否能轉化成恩典祝福,就看我們的態度,在苦難中是否仍敬畏上帝,遵循祂旨意,甘願犧牲自己的利益,為別人多走一里路。當然,這是很難的,苦難壓得人心畏縮,不但自己度日如年,連週遭人也受壓制。唯有專心仰望,依靠上帝恩典,才能走過黑暗,重見光明。
當日婦女見到拿俄米時,幾乎認不出來,她們說:「這是拿俄米嗎?」因她衣裳破舊,容貌愁苦憔悴,那像昔日甜姐兒?但是同樣這群婦女又祝福說:「耶和華是應當稱頌的,因為今日沒有撇下你使你無至近的親屬。願這孩子在以色列中得名聲。他必提起你的精神,奉養你的老,因為是愛慕你的那兒婦所生的,有這兒婦比有七個兒子還好。」(14-15)因著路得的緣故,波阿斯願意盡至親義務,除了贖回以利米勒所失去的土地之外,又使她得著一個兒子,因這孩子的出生讓拿俄米重拾舊日歡樂。原本拿俄米已經一無所有了,上帝卻讓她能懷抱兒孫。這是何等豐盛的恩典啊!那『以別神代替耶和華的,他們的愁苦必加增。』〈詩16:4〉然而,當拿娥米回轉向上帝,赫然看見加倍豐盛的恩典正等著她呢!
「波阿斯對長老和眾民說:『你們今日作見證,凡屬以利米勒和基連、瑪倫的,我都從拿俄米手中置買了。又娶了瑪倫的妻摩押女子路得為妻,好在死人的產業上存留他的名。免得他的名在本族本鄉滅沒,你們今日可以作見證。』」(9-10)拿俄米為什麼要賣地呢?可能因貧窮不得不賣。原先那個比波阿斯更親的至親願意贖地,以增加自己的物業。但知道贖地的同時,還要娶寡婦路得,將來所生的兒子也要歸入死者名下,到時所贖的地自然也歸還以利米勒家了。這位至親就不願意了,他甘願蒙脫鞋之羞,也不願意承當這份責任。
但波阿斯願意承當這份責任,不是為了自己的利益,乃是為了死者以利米勒的家族。那愛上帝的,上帝必愛他。當波阿斯為這將亡的家族盡近親的義務時,他壓根沒想到上帝用更豐盛回報於他。他和路得的孩子俄備得應屬瑪倫的,按理家譜應記載:『瑪倫生俄備得』,但聖經卻記載:「波阿斯從路得生俄備得」這是很奇妙的:波阿斯竟然記在這家譜中留名。這實在是上帝的恩典,正如長老對波阿斯的祝福:「願你在伯利恆得名聲」〈11〉。當人樂意尊重上帝,行在上帝的心意中,上帝就高舉他。而摩押女子路得也成了被紀念的人,因為按申命記二十三章,摩押人是受咒詛的,即使十代也不能入耶和華神的會。但路得卻是以色列最偉大的王大衛王的曾祖母,彌賽亞耶穌基督身上流有她的血,她被放在基督的家譜中,表明被上帝所記念,這是上帝對路得恩典的高舉!
現今的世代正如士師時期——黑暗混亂、任意而行、道德敗壞、不認識上帝、專顧自己、愛心冷淡、不公不義的事大肆囂張。我們是心懷苦毒,大嘆:『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天下烏鴉一般黑』跟著陷入罪惡之中呢?還是願意存著敬畏上帝的心,學像波阿斯與路得盡本分遵行上帝旨意,讓上帝的恩典通過我們的良善,臨到更多受苦難的人當中呢?上帝的恩典永遠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
發表於2013/05/09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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