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7申命記第二十四章1-4節
每日單獨會主……申命記
2013/2/7
◎經文:申命記第二十四章1-4節
◎讀經與默想:
關於上帝:
祂是誰?祂是愛的上帝。
祂是怎樣的?祂是合一的上帝。
祂作了什麼?祂將合一的愛放在我們身上。
關於我:
我是誰?我是渴慕愛的人。
上帝如何看我?祂看我被祂充滿,與祂連結,就可以活出愛的生命。
關於信徒生活:
S罪惡:依靠自己的感覺來經營婚姻。
P應許:我們一切的豐富都在基督裏。
A態度:用上帝的意念來思想。
C命令:上帝所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E榜樣:。
這些對我現在的生活有何指示?
律法是上帝愛的禮物,所有的典章律例都是根據上帝的性情而頒定的,當我們越多留心律法的內容,就會越明白祂的性情。在本章經文所論到的主題是『愛』的生活,首先說到的是婚姻生活中的愛。上帝就是愛,祂將祂愛的性情也放在我們身上,讓我們能夠因著愛而享受豐盛的人生。那麼,『愛』在那裏呢?我們如何享受到『愛』呢?『愛』在關係裏!當我們與他人的生命有互動的連結、美好的分享時,『愛』就在這裏面流動並擴張。上帝的創造,彰顯出祂豐盛的愛,因祂渴望將自己的豐盛與人來分享。當我們渴望將自己與他人分享時,我們的心中自然就充滿了愛。『愛』要豐沛、持續、源源不絕的湧出,必須是建立在對等的關係上。父母對兒女的愛是天生的,因血源的親密關係永遠砍不斷,這種親子之愛永遠無法對等,父母永遠是付出的多,兒女永遠是接受的多。唯一會渴慕並要求彼此之間有真正對等關係之愛的,是夫妻的愛。伊甸園中第一首『愛之歌』,就是來自於亞當對夏娃驚艷的愛慕。
婚姻的建立,是一對男女對彼此愛的承諾,他們渴望讓這份愛的關係能夠藉著婚姻繼續延續下去。『愛』是必須放下自己去成全對方的需要;婚姻,是將自己倒空、破碎去融合在對方裏面,才能泥濃我濃,忒煞情多。因此,有愛,就有合一。因著愛而建立的夫妻關係,是合一見證的表明,『上帝所配合的,人不能分開。』上帝的百姓不應有離婚的事發生,因為我們要在婚姻中看見上帝的管理,也承認上帝所做的配搭是最美的,是十分值得珍惜的,婚姻中的愛因著認同上帝所配合的而更加深。因此,屬上帝的人不應將感情建築在肉體的滿足上,而是要建築在上帝的心意上。合一的關係一旦建立,就不應該隨意破壞。
『離婚』是夫妻之間合一關係的結束,這結果是讓上帝很痛心的。為什麼會離婚?因為沒有感情了,沒有感覺,愛就結束了。這是多數離婚者振振有詞的理由。為什麼當初『一日不見,如隔三秋』,如今卻避之唯恐不及?這種以感情為理由的離婚,很容易引進犯姦淫的罪,因為肉體是圖新鮮的,是永遠不滿足的。起初上帝對婚姻的設計,是要一對相愛的男女,在婚姻生活中學習將自己倒空破碎,好讓愛的馨香滿足彼此的心。因此,婚姻不是建立在自己的感覺上,感覺沒有了,婚姻就結束。婚姻是放下自己的意念,接受上帝安排,在認同上帝的心意中,感情有踏實的滿足感,愛就濃郁了。所以在婚姻關係的起頭一定要清楚上帝的旨意,而不是糊裏糊塗的為滿足肉體的情慾而結婚,為滿足肉體情慾而結婚的,很容易以離婚來作收場,因為肉體是永遠不滿足的。
『人若娶妻以後,……不喜悅她,就可以寫休書交在她手中,打發她離開夫家。』(1)這樣的離婚完全是因著個人感情的好惡。我們如果不肯在婚姻生活中學習破碎自己、倒空自己,只想要求對方來滿足自己,這樣的情感是自私的,這樣的婚姻是傷人。自私的人一旦覺得沒有被滿足,就隨便按一個『是她有甚麼不合理的事』之罪名來休妻,這絕不是真正的愛,而是自私的情慾。當前妻又嫁人之後,又回想起她的種種好處,想將那嫁過人的婦人再娶回,這是被自己反覆情感操縱的人,他並不把上帝的約當一回事,當然是絕對享受不到真正的愛的。夫妻合一的關係一旦遭破壞,是很難再恢復的,彼此心中總存著疙瘩,結果是使上帝『所賜為業之地被玷污了』。因為夫妻的合一遭破壞,家庭的根基就破壞,所有惡的產生都是因著愛的消失,合一之心不再。當地上充滿的不再是上帝的心意,而是人自己的意念時,地就被玷污了。
◎回應上帝:
親愛的主!對不起!我們以為愛就是很有感覺,一旦感覺沒有了就是沒有愛了。主啊!我們過於看重自己的感情感覺,以致忽略祢的心意。我們輕看祢在婚姻中的心意,不明白祢要我們在婚姻生活裏面,藉著彼此的付出分享倒空破碎,學習到真正的愛的生命。主啊!幫助我!婚姻生活中我的愛枯乾了,但我要再次結連於祢,向祢支取更多更多的愛,因我要專心仰望祢,定睛祢的約,相信祢放在我身上,所有的一切都是美好的。
◎記錄你與上帝的對話:
主啊!祢今天向我說些什麼?這段經文要向我顯示----
親愛的孩子,我愛你!不要害怕去愛,也不要害怕付出愛,愛會讓你的生命充滿喜樂,你願意付出越多越多,我就加添給你更多更多。請看我在十字架上的愛!我完全破碎了自己、倒空了自己。我將完全的自己完全的與你分享,我的愛有減少嗎?不!更加的豐沛充滿!因我充實了許多人的生命,也讓愛在這世間不斷的不斷的流動。
發表於2013/01/22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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