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5利未記第十八章6-30節

每日單獨會主……利未記
2012/10/5

◎經文:利未記第十八章6-30節

◎讀經與默想:
關於上帝:
祂是誰?
祂是聖潔的上帝。
祂是怎樣的?祂是完全聖的上帝。
祂作了什麼?祂也要我們和祂一樣,擁有聖潔的生命,過著聖潔的生活。

關於我:
我是誰?
我是屬於上帝的人。
上帝如何看我?祂看我是蒙愛的兒女。

關於信徒生活
S罪惡:放縱情慾,不遵循上帝的典章律例。
P應許: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A態度:在聖潔裡保守自己。
C命令:要保守自己在上帝的聖潔裡。
E榜樣:。

這些對我現在的生活有何指示?
聖潔,是上帝尊貴的屬性,上帝既是聖潔的上帝,我們這些屬祂的人,也應該擁有像祂一樣聖潔尊貴的品格。時代不斷在改變,但上帝的真理千古永不變,祂的標準也絕不降低。我們屬神的兒女,不能因為時代不同了,社會風氣不同了,就將罪的定義和罪的標準、範圍都跟著放鬆放寬了,這樣只會讓我們與世俗相同,陷在罪的網羅中而不自知。從第六節開始,一直到本章的末了,上帝從很多種錯誤的關係中,指出一件事很嚴肅的事,就是上帝的百姓要保守自己在聖潔裏。聖潔,使人尊貴。人之所以為人,在於聖潔;人之所以異於禽獸,也在於聖潔;唯有聖潔,人才有資格被稱為上帝的兒女。

為什麼上帝這麼看重這事呢?因為在人的許多本性當中,最容易叫人墮落的就是情慾的問題,我們若能在情慾的事上保守自己,就會在屬靈的路上走得輕鬆愉快。在這段,上帝首先提到的是逆倫的性關係,這是發生在近親之間,很親近的人之間,情慾的放縱。當時以色列人在曠野,住在簡陋的帳篷裡,全家人都擠在一起,若有隔離,也可能只是隔著一道薄薄的布幕,若有人不刻意保守自己,若有人放縱自己的情慾,這種逆倫、亂倫的性關係,定會讓整個民族墮落於罪的捆綁中,活得像禽獸一樣的悲賤可憐。

我們知道在動物界的天然現象裡,性慾方面是不設防的,不管時或地,只要一時性起,就玩在一起。甚至連對象也不設防,母狗生了小狗,那隻小狗慢慢長大之後,那母狗就和小狗沒有區別了。它們玩在一起,吃在一起,遊戲在一起,什麼事情都在一起,毫無區別,於是第一代的小狗就成了第二代小狗的爸爸,這是在牲畜裏很容易看到的現象。但上帝創造人並不是這樣的,人是會分別是非善惡,會知道尊嚴羞恥的,人的活絕不等同於動物的活。
 
那在情慾上放縱自己的人,絕對活不出身為人應有的尊貴價值。上帝不要我們的活,和牲畜無區別,因那樣的活是毫無尊嚴,毫無價值的,那不是人應有的尊貴生命。上帝說:「在你們最親近的人當中,你們要非常非常謹慎,不能有越份的事情發生。」也許從前的埃及人是這樣,也許從前的迦南人也是這樣,但是上帝說,「你們卻不能這樣,因為我是耶和華。」 身為長輩的不能在性方面亂來,平輩之間也不能隨心所欲的亂來,尤其在我們最親近的人中間,越要加倍謹慎,因為這些都是在上帝面前看為可憎之事。

此外,上帝還提到同性苟合之事,這是逆性;又提到一種更可怕的情慾,就是人與獸苟合,這是把人和禽獸混合了,不但羞辱了人的尊嚴,更踐踏了造他的上帝。這些上帝看為罪惡的事,在數千年前就有了,直到如今,科學進步,文明進步,人的罪性也進步,人們毫不以為恥的做這些事,甚至不再躲在暗處做,反倒是光明正大的做,公開的做。我相信這些都是迦南人當時邪惡的風氣,而這也是上帝要除滅他們的原因。總之,上帝很嚴肅地對祂的百姓說,不管人間的風氣是怎樣,你們是屬上帝的人,就要依據上帝的原則,活出能讓世人欣羨的,人的尊貴聖潔。
 
◎回應上帝:
親愛的主!對不起!我們看見這時代的罪惡,很多事人在情慾上的墮落。情慾的墮落讓人活得不像人,就和禽獸無異,而這也使人離開祢,不趕回到祢面前。但是,主啊!我相信那隱藏在人性裡的尊貴,就是祢在創造人的時候就已經放進去的聖潔形象,還是會讓人渴慕回歸到祢面前吧!求主幫助我們,將自己的情慾交給祢來管理,為要榮耀祢的聖名。

◎記錄你與上帝的對話:
主啊!祢今天向我說些什麼?這段經文要向我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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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孩子,我愛你!人不是動物,人是我的形象,是我在地面上的代表。人的生命不只負有使命,更是富有價值的,所以人會去探討生命存在的意義,因為人不願意讓自己的活是毫無意義的活。那麼,你要如何活出生命的價值和意義呢?當你遵循我的法規來走,你的生命自然就會彰顯出它的尊貴性,因就在那裡,你正與我同行,我的聖潔讓你也能活出生命的尊貴聖潔。
發表於2012/10/02 14:12 (4575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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