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一個上稅的錢給我看。』他們就拿一個銀錢來給祂。」
馬太福音第廿二章19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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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潔美 牧師
當時在巴勒斯坦有三種幣制是通行的,一種是羅馬鑄造的銀幣(denarion),繳納『人頭稅』須用此幣;一種是在安提阿與推羅所鑄造的省分錢幣,是按希臘標準製作的銀錢(drachma);還有一種是猶太人地方的錢幣,稱舍客勒(shelkel),可能是在該撒利亞鑄造的。這三種貨幣都可用來交稅。
很有意思的事,主耶穌身上並沒有帶『上稅的錢』,但法利賽人身上帶著銀錢,他們卻又不肯甘心納稅,因此主耶穌稱他們是『假冒為善的人』。上帝要我們服從掌權者,我們在世間生活,就要按著法律規矩行事,不要想尋法律漏洞來限害人,也為自己惹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