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0馬可福音第十二章28-44節

每日單獨會主----馬可福音
2011/5/10林潔美

◎經文:馬可福音第十二章28-44節
〈慢慢朗讀,同時求問上帝:『主啊!今天祢要向我說些什麼?這經文要向我顯示……』〉  

◎讀經與默想:
關於上帝:
祂是誰?
祂是獨一的主。
祂是怎樣的?祂是愛的上帝。
祂作了什麼?祂照顧寡婦的需要。          

關於我:
我是誰?
我是認識主的誡命,卻沒有行動力的人。
上帝如何看我?祂看我是可以成為新造的人。

關於信徒生活:S罪惡:應悔改或避免的罪----『知道』卻不能『行道』;能說不能行。
               P應許:應領受的應許----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做你的腳蹬。       
               A態度:應持守的態度---把對主的愛放在自己的需要之上。         
               C命令:應遵行的命令---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上帝,其次要愛人如己。
               E榜樣:寡婦將養生的錢都拿出來奉獻,表明她把上帝擺在第一位, 她對上帝的愛,遠超過愛自己。
                   《警戒》文士只是知道誡命,卻不能行。

這些對我現在的生活有何指示?
對上帝的認識,我是像文士,只停留在知識學問的研究?還是像那寡婦,能用具體行動表達出對上帝的愛?我的愛是只停留在口中?還是有行動力呢?

耶穌對那文士說:『你離上帝的國不遠了。』離不遠,但還沒能進去。我是站在旁邊觀看呢?還是要進去享受上帝國的喜樂呢?

信仰是生命的反映,是生活的呈現。文士很清楚,『上帝是一位---除了祂以外,再沒有別的上帝:並且盡心、盡智、盡力愛祂,又愛人如己,就比一切燔祭和各樣祭祀好得多。』但他們的生活卻是『好穿長衣遊行,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他們的安,又喜愛會堂裡的高位----。』種種行徑讓人看出他們是能說不能行,這樣的生命真可憐,是離上帝的國不遠,但卻不能進去享受上帝國的喜樂。

◎回應上帝:
親愛的主!對不起!我是那『知道』卻不能『行道』,我能說不能行。因為信仰沒有行動力,以致生命軟弱,生活無力,也無法享受到上帝國的喜樂。

感謝祢有豐盛的祝福和應許,就是當我遵主為大,轉向祢之時,祢就應許讓我有得勝的生命,即是:讓我坐在祢的右邊,使我的仇敵做我的腳蹬。

◎記錄你與上帝的對話:
主啊!祢今天向我說些什麼?這段經文要向我顯示----
親愛的孩子,你想要擁有得勝的生命嗎?得勝的生命需要一步一步培養塑造而成的。

你認識我,擁有我的話語,我的話語每一句都是帶有能力的,你要有堅信不疑的信心去將我的話語逐句實踐出來,就能經歷生命的豐盛美好,擁有得勝的生命。光有知識沒有信心的行動,我的能力無法施展。你要經歷我與你同在的神蹟,就必須有堅定的信心,加上具體的行動力。

窮寡婦雖把養生的錢都奉獻上,但我不會讓她餓著,我必興起許多人來幫助她,供應她的需要,使她得著滿足將榮耀歸於我。但那依靠錢財的財主,以及依靠知識的文士,心靈呈現空虛狀態,他們生命的軟弱和無力,是因不願放下自己,專心仰望我。

發表於2011/04/27 13:32 (8325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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