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6約伯記第十三章1-28節
單獨會主……約伯記
2014/10/6
◎經文:約伯記第十三章1-28節
◎讀經與默想:
關於上帝:
祂是誰?祂是主權的上帝。
祂是怎樣的?祂是慈愛的上帝。
祂作了什麼?祂樂意將各樣祝福豐盛的賞賜給人。
關於我:
我是誰?我是蒙上帝所愛的人。
上帝如何看我?祂看我為珍寶。
關於信徒生活:
S罪惡:驕傲自大,在安逸中忘記上帝的恩惠。
P應許:無論何人,或何環境都不能隔絕基督對我們的愛。
A態度:信任上帝,祂是愛我,為我捨己。
C命令:不可忘記上帝的恩惠。
E榜樣:約伯憑信與上帝同行。
這些對我現在的生活有何指示?
人為什麼會遭遇苦難呢?其實有多種因素,約伯的三個朋友鐵口直斷,約伯的苦難必因犯罪,惹來上帝公義審判,因此苦勸他要悔改,甚至說出恐嚇咒詛的惡毒言語來傷害他。不錯!“因果報應”說、“惡有惡報”說,確實存在,因為上帝是公義的,我相信有百分之七十左右的受苦者是因自己的惡行受罰,但也有例外,並非每個遭遇苦難者都是大惡人。
幾星期的自由時報報導這則新聞:『28歲孫姓女護士於網路結識異國男子Johnny Glen(中譯:約翰尼‧格倫,簡稱格倫),格倫對她一番海誓山盟,孫女禁不住柔情攻勢,出借帳號給格倫做生意;未料,帳戶被詐騙集團拿來洗錢,孫女淪為詐騙共犯,吃上詐欺官司,還要賠償被害的墨西哥公司338萬元。
判決指出,孫女在某護理之家工作,前年2月情人節當天,在臉書被外籍男子格倫搭訕。對方稱「非常喜歡護士這個職業」,願以結婚為前提和她交往,還說要來台娶她,逗得孫女心花怒放;不久後,格倫要求她提供銀行帳號,供他做生意用。
孫女出借銀行帳號不久,帳戶被存入338萬元台幣,孫女又聽從指示,將這筆錢轉匯到馬來西亞的某帳戶,還拿了台幣3萬餘元(應為酬金)。
直到警方找上門,孫女才知帳戶被詐騙集團利用,詐得一家墨西哥公司的貨款。
墨西哥公司跨海提告,孫女辯稱,收下的3萬元,會等男子來台娶她時歸還,否認詐騙;但法官認為,孫女借帳戶、幫轉帳、又收錢,犯行明確,依詐欺罪判孫女半年徒刑,可上訴。民事部分,法院昨判孫女應賠償被害的墨西哥公司338萬元。』你看這麼單純的護士怎會無端惹來這場風波呢?無知就是罪!罪就產生苦難。再看高雄的氣爆和新店社區大樓的瓦斯氣爆事件都是人為因素,當中有多少致命的疏忽。
還有乖乖女慘遭前男友當街殺死,被害者在師長家人友人眼前是乖巧、貼心,很好的女孩;而殺人的男孩也是台大高材生。殺人動機只因不堪被拒絕,忍不下一口氣,結果造成兩個都很單純的家庭心碎,天倫夢滅,怎會遇到這種災禍呢?人生有很多錯綜複雜的意外,讓人難以想像明白。我們不能以單一因素來論斷。
發表於2014/10/02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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